空气质量:
  2018年1月4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月5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一级、优,空气质量指数30-50。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公告201710

发布时间:2017-11-13 11:27   文章来源:北海市车管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公告201710

 

尊敬的各位驾驶员: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下列驾驶员因实习期内记满12分实习准驾车型被注销,现予以公告:

 

            

 

档案编号

姓名

关联日期

注销原因

准驾车型

450500821794

周柳岑

2017-10-02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

C1

450500866054

何振恒

2017-10-20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

C1

450500852507

何祖泉

2017-10-21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

C1

450500861485

叶受达

2017-10-23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

C1

450500555484

庞子荣

2017-10-27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

D

450500876380

廖永城

2017-11-01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

C1

450500813570

吴乙卫

2017-10-17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

C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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