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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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主干道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0 16:04   文章来源:北海市车管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市区主干道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29日
市区主干道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和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区主干道违章设置立柱式(包括杆式、悬挑式)非交通户外广告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市区主干道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志明 副市长
  副组长:张文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成连 市城管局局长
          韦 洁 市公安交警支队队长
  成 员:陈瑞海 市城管局副局长
      欧永志 市财政局非税局局长
         马 瑞 市规划局副局长
         夏 斌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振兴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文显德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流芳 市城管执法局政委
      万德华 海城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 克 银海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洪亮 市工业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户外广告办,办公室主任由陈瑞海、文显德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此次整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辖区大队相应成立各自工作机构,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取消。
  二、整治路段
  迎宾大道、海景大道、茶亭路、北部湾路、北海大道、重庆路、西南大道、新世纪大道、金海岸大道、银滩四号路、银滩大道、南珠大道、上海路、湖南路、广东路、北京路、四川路、贵州路、云南路、西藏路等主干道。
  三、整治内容
  市区主干道两侧除市公安交警部门设置的城市道路指路牌、交通标志牌和经批准设置的悬挑式便民指路牌、旅游交通标识外,其余均列入整治范围。对极少数经批准的公益性非交通指示牌,到期后拆除;其他公益性的非交通指示牌,在此次统一拆除后,由设置单位提出申请,市户外广告办(市城管局)根据《北海市城市标识标牌系统专项规划》(2015-2025)要求,重新办理批准手续,规范设置。
  (一)对未经审批设置的立式单双悬挑式指路(示)牌、商业广告牌等依法进行拆除。
  (二)对已经审批且未到期但空置、陈旧、破损的单双悬挑式指路(示)牌、商业广告牌责令整改,限期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拆除。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城市容貌规定的各类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下同)广告牌,依法拆除。
  四、 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审核阶段(2015年7月)
  由市城管执法局对主要道路上设置的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的户外广告牌进行调查摸底、取证登记,由市广告办(市城市管理局)审核确定整治清理清单。
  (二)限期整改阶段(2015年7月—8月7日)
  对排查出的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的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户外广告牌发布公告、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
  (三)整治拆除阶段(2015年8月7日—9月7日)
  对在整改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的立式(包括杆式、悬挑式)户外广告牌,组织力量拆除清理。
  (四)整治成果验收、保持阶段(2015年9月8日)
  为加强户外广告牌设置的源头管理,此次整治后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北海市城市标识标牌系统专项规划》(2015-2025)要求,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对户外广告牌规范设置审批,避免再出现乱设户外广告牌的情况。同时,市、区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对新出现的违规户外广告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切实保障此次整治工作成果。
  五、任务分工
  (一)市户外广告办(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主干道违规设置立式户外广告整治各项工作。
  (二)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北部湾路、北海大道、西南大道、新世纪大道、广东路、四川路立式户外广告整治,同时组织、协调各辖区大队做好整治工作,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政府。
  (三)海城区城管执法大队、银海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业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本辖区除市执法局负责路段外其他主要道路的立式户外广告整治。
  (四)市公安交警部门安排交警6人,分成三个小组负责配合市、区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做好整治拆除现场道路交通管控。
  (五)市公安局安排公安干警6人,分成三个小组配合市、区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维护整治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坚决制止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六)市工商局负责做好户外广告内容的检查,全力配合做好整治执法工作。
    (七)市规划局负责对非交通标志牌布点进行整体规划,提供布点意见,协助城管执法机构出具相应执法文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安排。此项整治活动是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市容环境薄弱问题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执法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整治任务完成。
  (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负责领导要深入整治执法一线,亲自组织带队执法,实施拆除时,城管、公安交警、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公安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安全。
  (三)收集资料,及时上报情况。各单位要注意做好整治清理拆除前、拆除过程中和整治清理后的资料、图片收集取证工作,在拆除阶段,每天下午17时30分前将当日拆除情况汇总上报整治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032655,电子邮箱bhh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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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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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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