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2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预计12月13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个人用户水表检定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08-03 16:36   文章来源: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办理事项名称:水表检定
    二、设定依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十条、《北海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北政办〔2011〕204号)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对个人用户提出检验的水表进行检定。
    三、办理机构:
    ㈠申请办理机构: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服务大厅
    ㈡委托检定机构:北海市水表检定中心
    四、办理条件
    ㈠要求检定的水表必须是与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有贸易结算关系的水表。
    ㈡必须是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的水表。
    五、办理对象及范围:公司供水范围内登记在册的一户一表个人用户。
    六、申请材料
    ㈠由水表档案户名本人亲自办理,提供水表档案户名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㈡个人用户委托办理的,提供水表档案户名本人授权委托书1份(按手印)、水表档案户名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七、办结时限
    ㈠自办理水表检定合同委托单之日起,在符合施工条件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表的拆换工作。
    ㈡自拆回水表之日起,委托人于15天内需持委托单到北海市水表检定中心办理水表检定事宜,逾期作自行放弃处理。
    八、办理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㈠水表检定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关于印发全区计量检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8〕4号)
    十、办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7:30
                冬季:8:00-17:00
    十一、办理地点
    ㈠申请验表:北海市站前路(火车站对面东北侧)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服务大厅
    ㈡水表检定:北海市四川北路35号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大院内水表检定中心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㈠咨询电话:营业服务大厅:0779-3070770
                水表检定中心:0779-3064030
    ㈡投诉电话:0779-96332
 
    个人用户水表检定流程图.doc

    水表检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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