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操作规范
一、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北海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区(海城区、银海区)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二)合浦县城市管理(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三)铁山港区城市管理(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
(一)有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报告;
(二)改动后的燃气设施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安全等相关规定;
(三)有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
(四)有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广西区域内需要改动燃气设施的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
六、申请材料(注: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验)
(一)《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表》(4份);
(二)燃气设施改动的工程施工图,燃气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三)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对改动项目的批复意见;
(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五)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及资金使用承诺书;
(六)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七)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八)燃气设施改动方案。改动方案包括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措施、有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等内容。
上述申报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法定节假日休息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城管局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213176
投诉电话:0779-3960658
附件: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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