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1月7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一级、优,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预计1月8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一级、优,空气质量指数30-50。人们可正常外出活动。   

走进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园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8-01-08 21:18   文章来源: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201815上午,市人社局副局长、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熊建华带队到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在建项目工地,深入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敦促施工企业在春节前把工资发放到位,确保每一名农民工都能够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开开心心回家过年。 

 

 

  随后在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内与在建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会议由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廖庆强主持,熊建华就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形势和法律法规要求着重强调了三点。一是劳动用工诚信体系建设是当前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制度安排。熊建华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构成当前维护农民工核心权益的失信惩戒制度体系进行了重点解读。二是关于今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20171213日,召开了全国2018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做好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也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从2017121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实现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维护全市广大农民工朋友们的核心权益。三是用工企业要明确责任,履行义务,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各建筑用工企业必须明确自己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规定,建筑用工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当依法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如果发生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包工头或由包工头挂靠承包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 

 

 

  廖庆强表示,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以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的工资这个核心权益为根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园区内在建项目劳资纠纷,维护好园区内在建项目作业秩序。各施工企业代表也纷纷做了表态发言,并向检查组签订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了此次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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