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3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14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普通发票代开

发布时间:2017-11-07 21:53   文章来源:北海市国家税务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申请条件】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代为开具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报送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件;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写“与原件相符”并加签名) 

  (4)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如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受理部门(办理地点)】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

  12366

  【办理流程】

  办税服务厅受理→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特别提醒】

  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涉及差额征收和减免税款的,按照申报纳税规范和优惠办理规范有关事项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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