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缴销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换版、损毁等原因缴销发票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领用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受理部门(办理地点)】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
12366
【办理时间】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因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原因需缴销发票的在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之前办理;因发票换版、损毁等原因需缴销发票的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时限。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1)《发票领用簿》。
(2)需缴销的发票。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