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23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预计12月24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111-131。建议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发布时间:2014-08-10 11:41   文章来源: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单位名称 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事项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表(在辖区工商所领取)
三、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四、流动人口计生证明(原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前置审批手续
办理程序  
承诺时限 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收费标准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每户20元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及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1994年1月5日第2号公告
审批性质 核准
办理科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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