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关于做好2017年北海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3 14:53   文章来源:北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残联〔20172

 

关于做好2017年北海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接受高等(含中专)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涠洲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建立“扶残助学”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2017年我会将继续实施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接受高等(含中专)教育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属全日制在校在读和2017年新考入大学(含研究生、中专生)的残疾人(子女)学生都列入2017年的资助对象,军校生、休学生、残疾人子女高中生和本年度毕业生不在资助范围。

(二)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3、本人或父母为北海户籍的在册持证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 (其父亲或母亲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父母双方是残疾人这三类家庭其中之一的学生优先;

5、自愿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助学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资助标准每年不低于2000/人,城乡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父母亲双残户的家庭可酌情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三、审批程序

(一)报送材料。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在读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必须于201741日前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新生、贫困残疾人子女必须于2017930日前底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1、在校在读中专以上残疾学生属于连续申请的只提交如下材料:

1)《2017年残疾在读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需盖所在就读学校公

2)《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其目前在读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或家长工行或其他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持证人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2、新录取的中专以上残疾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7年残疾新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

2)《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村委(社区)公示结果证明;

6)户口薄首页(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

7)学生本人或家长工行或其他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持证人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32017年被中专以上学校录取的困难残疾人子女(不含高中)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7年残疾人子女新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3)一式2份;

2)《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父(母)《残疾人证》复印件;

4)本人和残疾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村委(社区)公示结果证明;

6)户口薄首页(户主)及本人和残疾父(母)页复印件;

7)学生本人或家长工行或其他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持证人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4、在校在读中专以上贫困残疾人子女(不含高中)属于连续申请的提交如下材料:

1)《2017年残疾人子女在读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4)一式2份,需盖所在就读学校公

2)《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其目前在读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或家长工行或其他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持证人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二)逐级审批。由本人或其父母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残联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到县、区残联索取或从北海市残联网站按相应类别下载打印),根据各类申请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初审、公示。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经村(社区)、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社区)出具公示结果证明,连续申请的在读生所填写的《申请表》要经过所在就读学校盖章,县(区)残联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审核后签字并盖公章,报送市残联教就科进一步审核。

2、审核、审批。市残联对各县(区)残联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批,确定资助对象。

3、资金发放。市残联通过银行系统验证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帐户,并将助学金以转帐方式分别拨付到申请人指定帐户。

三、有关工作要求

1、专人负责,严格程序,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各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高等(含高中)教育资助工作,按时下发通知并做好宣传工作,收集材料,组织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公示,按时报送在校在读生和新生的材料,于6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批发放助学金。各县(区)残联要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2关于高中在读残疾生的资助问题。高中在读残疾生按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实行一次性资助,请做好高中残疾新生的材料申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参照第三项“审批程序”中第1点要求报送。

3、关于审核、整理上报申请材料的要求。在审核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时,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理,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盖章,在复印材料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或公章,按照“申请表→《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户主、学生本人和能证明父亲或母亲关系的户籍证明)→父亲或母亲《残疾人证》(有相片和姓名、残疾类别等级、地址页)→享受低保待遇证明(由乡镇或街道办出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由村委、社区或乡镇、街道办出具证明)→公示结果证明(由村委、社区出具)→银行卡或存折(工商行或其他银行)复印件(写明持卡人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其他材料”的顺序,每人一册装订并按时上报。

联系人:冯炜昭、龙文琼   联系电话:2024659

附件:

12017年残疾人在读生助学金申请表

22017年残疾人新生助学金申请表

3 2017年残疾人子女新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

4 2017年残疾人子女在读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

52017受助残疾人(子女)学生花名册

 

 

 

北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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