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把保障和维护老年人权益作为
当前工作的重点,结合“敬老月”活动,组织开展高龄津贴排查核对工作,保障市委、市政府实施的高龄津贴政策实施到位。截至10月份,全市共有3.4万高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待遇,每月共发放高龄津贴75万多元。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06006473号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