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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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确保第一季度民政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7-04-12 11:12     文章来源:北海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季度来,北海市民政工作在北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关心指导下,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和“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积极有为、奋勇创先”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服务功能,突出社会管理创新,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社会保障工作
  1、低保救助工作。北海市民政局落实各项为民解困措施,民生救助进一步改善,全面打造“阳光低保”。一是做好低保补助发放工作。截至第一节度,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31万人次,发放低保金747.64万元,月人均补助323.65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2.46万人次,发放低保金1758.44万元,月人均补助141.17元;供养农村特困人员12.46万人次,发放供养金749.15万元,月人均322.83元。二是完成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工作。在保障市领导慰问困难群众的同时,给2600多名五保对象、受艾滋病和麻风病影响人员以及外来务工困难家庭发放生活补助共计35.62万元。三是先后起草完成了《北海市民政局关于中办国办督查组对广西区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北海市民政局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情况报告》、《2017年全市民政系统“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保障年”活动实施方案》、《北海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北海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调整方案》,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北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征求意见的函》,拟定了北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措施。
  2、救灾救济工作。全面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救灾工作方针。一是积极做好春节慰问受灾群众、冬春救助、汛期救灾物资采购以及“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筹备工作,共发放冬春救助资金80万元,发放救灾物资2650件,救助2.7万人,慰问受灾群众50户,慰问金及慰问品共计2万余元;二是积极筹备全区减灾救灾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在北海市举行台风灾害救助联合演练前期工作,筹划并顺利召开全市减灾救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区减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三是编制《北海市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并上报市政府印发。
    3、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办法,着力加强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工作,确保受助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不断提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平。一是在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截止目前,共接待求助人员756人次,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732人次,其中男女受助人员分别为489人次、243人次,未成年人31人次,老年人127人次,跨省接(护)送5人次,滞站人员171人(其中福利院精神病院95人、复退伍军人医院9人、托养机构64人、在站3人)救助工作有效开展,第一季度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二是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开展专项救助行动以来,积极劝导和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站内救助791人次,站外救助64人次,护送返乡25人,安排自己返乡226人,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1人和智障人员3人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救治与诊断;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杜绝挨冻受饿、有病得不到救治的现象发生。
  
二、以保发展为突破口,加快民政基础设施的改善
  一是要抓住机遇,做细做实基础
业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二是加快了民政设施建设步伐,一方面加快“颐养苑”医养融合综合服务楼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一、二层主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88万元,预计5月底完成主体建设,争取年底投入使用。另一方面,合浦县福利院1#养护楼已完成封顶施工;2#养护楼已到位中央预算投资100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0万元,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三、以保稳定为核心,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1、基层政权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北海市行政村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和《北海市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北海市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及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以北海市委办、北海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北海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努力探索具有北海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二是做好开展2017年“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北海市民政局联合北海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筛选确定合浦县廉州镇泮塘社区、海城区西街街道贵州南路社区、银海区福成镇畔塘村、铁山港区兴港镇彬池村4个村(社区)为选举市级试点 三是深入推进北海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年初北海市已上报自治区第一批试点名单(1个试点乡镇、27个试点社区)。  
    2、区划地名工作。一是重点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级验收工作。重点推进和做好北海市县(区)两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验收工作,已于3月20日通过自治区级第一次验收。二是正常开展地名审核工作。北海市政府于2017年3月27日审批通过并执行将原“竹林大道”命名为“海洋大道”。截止第一季度,共审批完成房地产项目命名4个,命名工作及时、标准、到位。
    3、社会事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殡葬服务规范化和登记网络建设化,今年一季度,北海市共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3867对、离婚登记760对;办理涉外及港澳台结婚登记32对、离婚登记5对。共办理国内居民收养登记13例。认真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4月2日-4月4日,北海市各祭扫点共计接待群众11万余人,车辆2.68万辆,实现了平安清明的目标。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殡葬新风, 3月28日,在北海市百姓公益墓园为14名逝者举办了公益生态花坛葬活动。
    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一是压缩行政许可项目承诺时限。凡能作为即办件处理的,审批时间设定在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核名承诺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需要现场检查勘验的审批项目,控制在15-2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成立登记在原来承诺的20-26个工作日压缩到15-20个工作日。二是全面推进统一信用代码工作。北海市目前社会组织已经全部录入统一信用代码库系统,基本完成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录入、核对、采集、分析工作。三是开展2017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目前已有9家社会组织自愿报名参加今年的评估活动,报名仍在继续中。四是开展2016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按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政策规定,组织力量对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变更、会费收缴和使用、党建工作等6个方面进行年检。
  四、以落实政策为前提,不断提高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北海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安置工作。一是组织走访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投入资金400多万元慰问驻市部队、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慰问面达100%。二是加强自治区和全国“两会”期间涉军维稳工作。在今年1月份自治区“两会”和3月份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北海市民政局加强各类易发上访活动的涉军群体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落实稳控措施和领导责任,确保各级“两会”期间未发生涉军群体越级上访情况。三是按时完成了1978年至2014年北海市退役士兵相关数据排查任务。四是共投入培训经费55.66万元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市退役士兵培训率达56%。五是完成兑现了北海市2016年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离退休费增资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五、以敬老爱幼为着力点,不断强化福利老龄事业
  1、老龄事业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一是做好春节期间为老年人“送温暖、送关怀”活动,共发放慰问品及慰问金近3万余元;二是做好全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核准高龄老人保障人数,做到精准到位,完善我市老年人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为3万余名高龄老人(80周岁以上)发放津贴800余万元。
  2、福利慈善工作。一是孤儿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先后起草印发了《北海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北海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截止目前,已为447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97.76万元,其中社会散居孤儿338人(含受艾滋病感染儿童13人)、机构抚养孤儿109人,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维护了孤儿合法权益。二是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一季度,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7.5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5.01万元;补贴困难残疾人1.5万人次,重度残疾人3.8万人次。三是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机构进行检查,对托养机构的资质、工作人员构成及管理水平进行查证和了解,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托养人员安全无事故。 
    六、强化监管保障措施,确保民政资金使用效果
  一是主动向市财政争取春节慰问资金410万元以及做好政府采购春节慰问品工作,对发放的慰问金和慰问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会计核算和内部监控工作,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收集、整理原始凭证,分科目建账,建立和完善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二是完成了2016年度民政部门财政结算报表工作,完成2016年度民政事业统计、财务报表全区汇审上报工作任务。三是完成了2017年部门预算指标批复下属单位,并将部门预算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执行和完成好2017年预算,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四是配合北海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并陪同检查。(陈钊  魏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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