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22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3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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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民政局积极满足人民新期待多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

发布时间:2017-11-07 17:13   文章来源:北海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今年以来,广西北海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大力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落实各项为民解困措施,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

一是社会救助措施稳步落实。认真落实《2017年全市民政系统“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保障年”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了市、县区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机构,为全市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防艾、医改、残疾人救助、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今年1-9月份,全市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57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2284.67万元,月人均补助348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7.15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6366.66万元,月人均补助171元。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超过自治区规定标准。全市累计保障城市特困对象2628人次,发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99.25万元,月人均补助758元;累计保障农村特困对象71719人次,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879.39万元,月人均补助401.5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月人均补助水平超过自治区规定标准。全市累计临时救助1464人次,支出178.02万元,及时解决困难群众临时困难。救助各项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有效地保障了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北海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快推进。进一步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救灾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北海市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修订了《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救灾、减灾、备灾功能不断增强,得到自治区民政厅的高度肯定,全区防灾减灾年度工作会议和台风灾害应急救助联合演练均在我市召开和举行,结束了北海市民政系统多年来没有举行过自治区级救灾演练活动的历史。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去年4个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6个社区获评“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的基础上,今年,北海市又推荐申报了全国减灾示范社区13个、全区减灾示范社区42个、减灾准备认证社区75个。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投入资金80万元救助因灾困难群众4891人,按时完成全年冬春救助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倒损民房的保险理赔工作,落实专人对接保险公司,及时解决倒损房屋核实理赔工作。至上半年止,全市倒损房屋报案11户,立案11户,结案理赔11户,赔付保险金4.98万元,切实维护了灾民的权益。

以保稳定为核心,基层政权和社会管理不断加强

1.基层政权工作。一是完成全市42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阳光选举、和谐换届的目标。二是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完成一县三区及涠管委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三是完成2017年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一帮一扶”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单,落实定点帮扶工作机制,精准扶贫效果明显。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面落实了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低保、残疾人补贴等涉民资金审核把关和监管措施,确保了监督执纪落实到位。四是按时报送相关“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开展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工作材料。

2.社会事务工作。一是结婚、离婚、收养工作办理顺利。1-9月,全市共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9366对、离婚登记2049对,办理涉外及港澳台结婚登记79对,办理国内居民收养登记17例。二是殡葬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行生态殡葬,举办了首次公益花坛葬活动,为14位逝者集体花坛葬,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大力推行惠民殡葬,19月份直接减免困难群众殡葬费用384660元。海葬纪念广场建设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选址、资金全部落实到位,第四季度即可开工建设。三是彩票正常运营。1-9月共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375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0万元。四是区划地名工作有效开展。按时按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广西卷)词目释文撰写任务。7-9月,完成了“世合园”等13个房地产楼盘的命名工作;积极召开“北海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跨界地名与接边合库”的工作会议;布置完成了“北海市地名普查跨界地名与接边合库”工作的合同签订和保密责任书签订。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市的社会组织已经全部录入统一信用代码库系统,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工作已全面推开。

以敬老爱幼为着力点,福利老龄事业不断强化

   一是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对各县(区)、市社会福利院(海宁老年公寓)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各养老机构对入院的老年人进行了能力评估,并录入广西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开展了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审核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工作。制定了《2017年度“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817日,按照“五、三、二”模式,共计发放助学金5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学生、家长的热烈欢迎。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北海市辖区开展“北海市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组建“社区+社会组织+家庭”三位一体康复模式,为散居社区的精神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为社区散居精神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150多件次,开展人文关怀、精神康复、心理干预、家庭联系、能力培训、教育及就业指导等方面培训13场次,辅导型个案2人,咨询型个案3人。

以落实政策为前提,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确保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1-9月,全市共发放抚恤、定补资金 1824万元。加强涉军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了维稳工作预案,对重要人员落实了维稳措施,并实行处级领导干部每天带队值班接访工作。妥善处理了自卫反击战归侨参战翻译群体和某海军基地退役人员群体多次上访问题。集中力量做好退役士兵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积极开展“八一”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13个驻市部队基层单位和12户重点优抚对象,落实慰问经费38.5万元;成功组织了北海市四家班子领导及各界群众代表400多人参加的烈士公祭活动。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我市1978年至2014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情况进行甄别核查,全面落实安置政策,确保在6月底前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遗留问题,切实保障了退役士兵的权益。认真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投入经费55.66万元做好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282名退役士兵发放了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共333.092万元,23人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正有序开展。(魏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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