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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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7-07-02 15:21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2.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体竞字[1999]153号,1999年11月22日颁布施行)第二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根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和业务水平,对裁判员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二)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2.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09〕63号)第二章 审批权 第五条规定:“等级称号审批权实行授权、分级管理。”第六条规定:“总局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第七条规定:“总局授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批权。”第八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第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只限于授予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运动员相应等级称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只限于授予本系统内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第十条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总局可以授权其他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审批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
第四章 审核 审批授予 第十九条:审核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第二十条:审批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第二十一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批单位将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姓名、性别、运动项目、单位、等级称号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程序如下:(二)拟授予一级、二级运动员的,在审批单位辖区或系统内(含运动员所属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授予等级称号。
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一级、二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和实施编码的通知》(体竞字〔2009〕92号,发布日期:2009年6月2日,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附件一:一级、二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和编码。
5.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0〕18号,发布日期:2010年2月8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自治区体育局审批一级及以下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地级市体育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及以下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自治区体育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自治区体育局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只限于授予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运动员相应等级称号。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文件的规定的具体实施管理方式:自治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市、县,下放范围由自治区体育局另文规定。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一)裁判员技术等级申办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北海市体育局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授予二级及以下裁判员等级称号;
     2.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参加二级裁判员培训学习,经理论、实践考核及综合评定为合格,可以申报本项目二级裁判员;
     3.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有丰富的临场执法经验和组织竞赛裁判员工作的能力,任二级裁判员满三年,并且曾两以上担任省级以上比赛裁判员或至少两次在地、市级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以上职务的(或者是熟练掌握和能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一级裁判员;
    4.任一级裁判员满三年,并且曾两次任全国性比赛裁判员或至少两次在省级比赛中任裁判长以上职务的,具备较好英语基础的可以申报本项目国家级裁判员,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5.至少两次在全国性比赛中任副裁判长以上职务的国家级裁判员,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申报国际级裁判员,由国际单项体育协会审批;
    6.北海市体育局体育行政部门审核二级、一级裁判员申请材料并上报广西体育局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机构。
(二)运动员技术等级申办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运动员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运动键将、运动键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北海市体育局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授予二级运动员及以下等级称号;
    2.运动员的运动成绩达到本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授予相应的等级称号;
    3.各项目可以授予二级称号的比赛必须是列入市、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年度竞赛计划,具体比赛、种类和名称按各项目等级标准执行;
    4.运动员必须在取得成绩后的6个月内向所在地体育部门提出等级称号申请,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5.广西体育局体育行政部门审核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申请材料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中心。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生产(工作、学习)积极、体育作风好的裁判员、运动员;
   (二)达到该等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裁判员、运动员。
六、申请材料
(一)裁判员技术等级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本人一式二份的书面申请表;
    2.基层单位意见;
    3.提供北海市级(报北海体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上比赛有效比赛裁判工作证明(秩序册的原件或复印件)和经过北海体育局体育行政部门二级裁判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证明;
    4.提供该项目三名二级以上裁判员推荐证明。
   5.申请时必须另交本人二寸免冠近照1张(制证书用)。
(二)运动员技术等级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本人一式二份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贴上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
   2.基层单位意见;
   3.提供北海市级(报北海市体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上比赛有效成绩证明一份(包括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时必须另交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制证书用)。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根据此项审批采用批量处理的形式进行受理和办付。北海市体育局每年分三批次审批,各县、区体育部门收集申请人材料按批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3月5日前;8月15日前;12月15日前。
  (三)北海市对各县、区汇总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承诺办结时限为18个工作日(不包括总局邮寄空白证书的路途时间及审核时间)。各县区审批的承诺办结时限由各县区体育管理部门确定。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二级裁判员时间不限;二级运动员北海市体育局每年分三批次审批,各县、区体育部门收集申请人材料按批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3月5日前;8月15日前;12月15日前。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211167
   投诉电话:0779-20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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