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定和命名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定和命名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群字〔2000〕86号)第七条规定,凡符合普通传统校命名条件的学校,可以向所在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经审核批准并报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由所在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省(区、市)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家级传统校标准和评定办法,自行制订。
(二)实施主体:北海市体育局。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群字〔2000〕86号)第六条规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定和命名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具备开展特色项目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
(三)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必须学会一至二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并初步掌握本校普及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
(四)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
(五)学校校特色项目代表队课余训练经费有保证,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每次训练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中、小学校。
六、申请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申请表和体育设施、体育师资配备及申报项目的当前规模及发展规划等书面材料;
(二)申报单位所辖市体育、教育部门的推荐材料。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除节假日外,上班时间)
夏季:
上 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 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211167
投诉电话:0779-2023727
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年检。
法律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群字(200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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