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 文化体育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定和命名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7-07-02 16:12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定和命名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群字〔2000〕86号)第七条规定,凡符合普通传统校命名条件的学校,可以向所在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经审核批准并报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由所在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省(区、市)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家级传统校标准和评定办法,自行制订。
   (二)实施主体:北海市体育局。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群字〔2000〕86号)第六条规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定和命名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具备开展特色项目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
(三)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必须学会一至二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并初步掌握本校普及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
(四)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
(五)学校校特色项目代表队课余训练经费有保证,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每次训练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中、小学校。
六、申请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申请表和体育设施、体育师资配备及申报项目的当前规模及发展规划等书面材料;
  (二)申报单位所辖市体育、教育部门的推荐材料。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除节假日外,上班时间)
    夏季:
   上 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 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211167
   投诉电话:0779-2023727
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
   年检。
   法律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群字(2000)86号)。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06006473号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