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 信访治安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7-07-01 17:14     作者:市公安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北海市公安局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爆破作业单位的从业人员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涉爆人员作业证审批表(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
(二)、公安机关考核合格证明;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相应学历证明文件;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所在地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

(提交复印件的应交验原件,复印件规格统一采用A4,以上提交材料均为一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夏令时: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北海大道168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2091376
投诉电话:0779-2091362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06006473号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