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北海市人民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

发布时间:2017-07-02 08:24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事项名称:北海市人民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

二、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医院院外会诊制度的

             通知》(北医字〔2015〕19号)

三、申请条件:遇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本院无相应学

             科不能解决的诊治,或者患者及其家属要求院外会诊的。

四、办理材料:1)由经治科室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

况,征得患者(或者委托人)同意并签字后,填写《院外会

诊邀请函》一式两份。(2)填写的内容包括拟会诊的病历

摘要、拟邀请医师或专业、职称、会诊目的、时间、费用、

交通方式等,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审批备案;

五、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六、办理地点:北海市人民医院医务部进行审批

七、联系电话:0779-2022280

八、办理流程:

    1.由医务部根据会诊科室意见与应邀医院联系,由应邀医院统一安排。属点名会诊的亦应由医务部向应邀医院发出书面申请。未经医务部审批的会诊一律属违规行为,其所发生的医患纠纷和费用等问题等由邀请会诊者承担全部责任。

    2.会诊由申请会诊科室负责人主持,并安排好陪同会诊人员,主管医师负责准备好患者相关病历资料、报告病史、做好会诊记录及请会诊医师完成“会诊意见”的书面记录等工作。

 

附件:北海市人民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流程.doc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06006473号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