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行驶时间、路线、速度指定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7-07-07 18:05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行驶时间、路线、速度
   指定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31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三、实施的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跨自治区运输和自治区内跨市运输的申请,由始发地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受理,审核《申请表》  内容,提出办理意见,地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发放《通知书》。
  (二)设区的市范围内的运输,由始发地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核,发放《通知书》。
   四、行政审批条件
   无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辖区范围内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机动车。
    六、申请材料
   申办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行驶时间、路线、速度指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填写《广西机动车运载超限(长宽高)物品申请表》);
  (二)车辆的行驶证及复印件;
  (三)驾驶人的驾驶证及复印件;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通过公路运输的,取得公路主管部门的相关许可。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的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海城区: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城交警大队(地址:广东南路83号,电话:0779-2092906),可乘坐公交车8路、12路、17路到达“海城交警大队站”。
   银海区:
   1、(始发地在龙潭公路以南、铁路桥以南范围)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银海交警大队(地址:北部湾东路迪亚小城西侧,电话:0779-2092935),可乘坐公交车15路到“达迪亚小城站”。
   2、(始发地在龙潭公路(含)以西、铁路桥以南范围)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游区交警大队(地址:四川南路与浙江路路口往南100米,电话:0779-2092952),可乘坐公交车3路、5路到达“北海高新区站”后,往南走约200米。
   铁山港区: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山港交警大队(地址:铁山港区珠城路的铁山港区政府旁,电话:0779-2092964),可乘坐“北海至营盘、北海至南康”的班线客车到达。
   涠洲岛: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涠洲交警大队(地址:涠洲岛南湾街的涠洲管委会内,电话:0779-6012032)
   合浦县: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合浦县廉州镇金鸡西路38号,电话:0779-7273088),无公交车到达可从合浦县客运中心沿金鸡路往钦州方向走约2公里。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2091921
   投诉电话:0779-2053094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06006473号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