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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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登记操作规范、流程图及申请书范本(更新)

发布时间:2017-07-02 17:50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登记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第四条:评审专家资格由财政部门管理,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自身管理的专家进行初审,并作为评审专家候选人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四条规定,自治区、地级市、县级财政主管部门均具有审批权限。

(一)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对进入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专家库申请的审核登记。

(二)地级市、县级财政部门的审批范围依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审核登记。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八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达不到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北海市管辖范围内具备评审专家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六、申请材料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

(二)个人文化专业简历;

(三)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四)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五)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六)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评荐意见。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063975

投诉电话:07793031432

 

 

附件:1.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登记流程图.doc

     2.北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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