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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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职称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03 11:40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办理事项名称: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职称资格
    二、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三、办理机构:北海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四、办理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的学历、资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技术工作一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3、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三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年以上。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九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二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一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二十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3、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五年以上。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六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五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二十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3、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申报: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六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年以上。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的人员,一般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的限制,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按照相应系列,规定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现任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
   (一)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铜鼓奖、社会科学二等奖、教育成果奖二等奖中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作品在国家一级协会专业展览或评比中获二等奖1项以上;
   (三)获得广西工艺美术大师以上荣誉称号者;
   (四)在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成绩较大,为地方行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其产品在近两年内平均年创汇10万美元以上或销售收入100万人民币以上。
现任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工艺美术师:
   (一)   市(厅)级科级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担任自治区(部)级审定批准的科研、技术进步或软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并经相应部门认定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三)作品在国家一级协会专业展览或评比中获优秀奖1项以上;
   (四)获得自治区(部)级或行业协会专业评奖二等奖1项以上;
   (五)在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成绩较大,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其产品在近两年内平均年创汇6万美元以上或销售收入50万人民币以上。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不作要求的除外)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凡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填写免试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审查核实,报所在地市、自治区直属厅局职改办审批,方可免试。免试条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规定执行。
    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五、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广西境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符合广西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可通过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申报手续。
   (二)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资格。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除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转正定职、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等基本条件和程序,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工作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2号)文件办理。
    六、申报材料:
    1、申报人个人申报职称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随职称评审软件管理系统申报(自治区职改办明确规定不需要的除外);
    2、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可不参加考试)的,由个人填报《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考试免试审批表》,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属县区管辖的单位还须报县区人社只改部门核准盖章后,随申报证明材料一并扫描报送;
    3、符合破格申报的,由申报人按规定程序随职称评审软件管理系统申报的同时,另按系列审评通知要求,提交破格申报审批纸质材料一式2份,经工艺美术系列职改办审核后报送市职改办;
    4、申报人个人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报人信息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各评委会将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不予通过评审。
   七、办结时限:申报材料收齐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职改办审核。
   八、办理数量: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标准: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
初级150元/人.次
   十、收费依据:桂价费字[2006]115号
   十一、办理时间:法定上班时间办理。
   十二、办理地点:北海市北部湾东路1号2楼二轻联社人事科
   十三、咨询、投诉电话:
    ㈠咨询电话:0779-2072041
    ㈡投诉电话:0779-2053515
  附件1:参评人员收集材料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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