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2.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四)行政审批条件
定期定额纳税人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超过或低于地税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地税机关重新核定定额。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实行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纳税人
(六)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变更核定定额的个体工商户需报送《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申请表》,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规格统一采用A4纸。;
3.申请变更核定定额的其他纳税人提供相应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规格统一采用A4纸。。
(七)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0日
2.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12366
(十一)办理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二)办理地点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直属办税服务厅
北海市北部湾东路12号(良港大酒店旁)
0779-2062353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二)办理地点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直属办税服务厅
北海市北部湾东路12号(良港大酒店旁)
0779-2062353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工业园办税服务厅
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90号
0779-2055576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海城办税服务厅
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西路25号
0779-3065906
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90号
0779-2055576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海城办税服务厅
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西路25号
0779-3065906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银海办税服务厅
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
0779-3887160
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
0779-3887160
北海市铁山港区地方税务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北
0779-8602514
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北
0779-8602514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779-32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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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9-32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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