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审批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3亿美元和限制类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限额以上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由自治区政府审批。
除专项规定需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项目外,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审批,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申请股权质押的外商投资企业。
六、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申请书;2、市级外资审批机关初审文件;3、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4、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5、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6、涉及委托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7、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8、验资报告;9、涉及国有股权的,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10、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号码)。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个月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6680016、3960612
投诉电话:0779-3960603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2:申请书示范文本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申请示范文本
北海市商务局:
我公司是 XXX年 XX月由 XXX(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 XXX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XXX万美元;其中XXX(股东)出资XXX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X%;XXX(股东)出资 XXX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X%……。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清。由于 XXX(原因),申请将 XXX (出质投资者)持有的XX%股权质押XXX(质权人),质押期为XX X年。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XXX年XX月XX日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