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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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事项变更审批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7-07-11 17:39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项目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事项变更审批

2.性    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301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3亿美元和限制类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限额以上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由自治区政府审批。

除专项规定需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项目外,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审批,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申请其他变更事项的外商投资企业。

六、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变更事项的申请书;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3、经各方股东签字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件)及原合同、章程(复印件);或重新修订的经各方股东签字的合同、章程(原件)及原合同、章程(复印件);4、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5、属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进出口商品目录;涉及零售开设店铺的,提供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7、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8、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9、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号码)。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个月

2.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66800163960612

投诉电话:0779-3960603

 

附件:1.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2:申请书示范文本

 

外商投资企业其他变更事项申请示范文本

 

北海市商务局:

 XXX公司是 XXX XX 月由 XXX (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XXX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XXX万美元,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 XXX万美元,其中 XXX (股东)出资 XXX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X%; XXX(股东)出资 XXX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X……。公司经营范围为 XXX ,经营期限为XXX 年。由于 XXX(原因),经投资各方股东一致同意,将 XXX变更为XXX,并同时相应修改公司合同、章程。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XXXXX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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