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1月17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预计1月18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121-141。儿童、老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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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强在北海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上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 坚决整改到位

发布时间:2018-01-17 23:38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 网络编辑:黄胜森     作者:蔡志军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本报讯  116下午,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了国家海洋督察组督察自治区情况反馈会精神,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市长李延强对我市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按照督察意见和自治区陈武主席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整改到位。

    李延强要求,要深刻认识围填海管控和环境保护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陈武主席讲话精神上来,对标对表,不回避、不遮掩,立即行动、坚决整改,逐项逐件落实、整改到位;对督察点明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近期就有成果;要强化责任担当,尽快成立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起协调责任,落实责任到人,逐条逐项细化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尤其是各县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承担起整改责任,采取坚决措施,保证资金,下定决心完成整改;要在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督查组指定时间和程序要求,及时报送和反馈整改情况,加强向上沟通;要加强宣传,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海洋督察方案》,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布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整改结果和责任追究情况,做到整改过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争取群众认可、社会满意,形成全社会关注海洋、爱护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副市长刘翔主持会议,传达了国家海洋督察组督察自治区情况反馈会精神,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副市长李克纯,市政府秘书长杨斌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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