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健全规章制度 严格执法打击 长效治理保护

我市全力保护海洋健康

发布时间:2017-09-26 00:12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 网络编辑:黄胜森     作者:杨菲菲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无论春夏秋冬,在北海的各大景区总能看到众多流连忘返的游客欣赏美景,不少人还在朋友圈、微博晒出一幅幅北海美图。正本需清源,全面限制海洋污染排放,确保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海洋自身自净能力,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守护我市的碧海蓝天,就要牵住“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这个牛鼻子。我市多措并举,做了大量工作。

建章立制防治海域污染


    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了《冯家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将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纳入北海市2017年第一批PPP项目库,予以重点推进。此外,还与玉林市和钦州市的环保部门签订了《联防联控跨市江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合作机制》,初步建立了跨市江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提高应对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大对重点园区、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水排放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项目建设符合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要求。
    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方面,市环保局要求船主与清污公司签订《接收船舶污水协议》,协议中指出:船舶污水统一由清污公司收集处理,严禁将船上污水排海;要求各港口作业区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已完善市政污水管道的作业区要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防止污水排入港口。

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深化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强化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42起,下达处罚决定39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四起,采取查封扣押措施4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4件。公布了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坚持重点排污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检查。上半年立案查处重点排污企业违法排污、不按规定公布环境信息环境违法行为8起,责令重点排污企业改正环境问题30多个。
    经摸底排查,目前我市尚有40个直排入海排污口,其中合法排污口15个,设置不合理排污口3个,非法排污口9个,无法识别排污口13个。为加快推进直排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我市加强对直排水产加工点的管理,取缔了一批铁路沿线加工点,拆除了昆明路周边的晒鱼场300多亩。

长效治理保护海洋健康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推进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直排入海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南岸城市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力求做到对海洋环境进行长效保护。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调查,对全市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调查,重点对火电、水泥、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5个行业的17家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评估。
    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海洋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实现对海洋环境的长效保护,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拥有一片碧海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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