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8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19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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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下放审批事项 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我市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下放或调整

发布时间:2017-11-27 23:52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 网络编辑:黄胜森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本报讯(记者 韩丹 通讯员 朱学军)近日,记者从市审改办了解到,我市为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又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调整设定依据、法定办结时限、规定办结时限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6项;下放县(区)2项、取消10项、新增4项行政审批事项。经调整后,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由325项调整为319项。

    据了解,具体取消事项有:取消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海洋工程拆除或者改作他用许可,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收购、出售、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等10项审批事项。下放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等2项审批事项。

    据介绍,我市着力精简下放审批事项,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工作中,坚持“三同步”工作法:一是取消下放和承接落实同步推进。对照上级文件,逐项对接沟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审批项目取消彻底、下放到位、承接完整。二是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同步更新。根据变化情况,第一时间调整审批目录,多渠道公布调整内容,同步安排编制服务指南,尽最大努力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方便。三是后续监管和专项督查同步跟进。在不断提升“放”的含金量、协同度的同时,着力在“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上下功夫,确保简政放权真正惠及广大群众、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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