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1月13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预计1月14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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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新专利资助奖励办法出台

获中国专利奖金奖可得1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1-15 02:20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 网络编辑:陈红光     作者:黄大光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本报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激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日前,北海市人民政府修订出台了《北海市资助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笔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办法》奖励类别更多,范围更广。新增了国家专利奖奖励,并首次对我市当年发明申请量前三名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发明专利授权实现“零突破”的企业以及获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试点示范单位进行奖励。其中,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和优秀奖分别可获得100000/件、20000/件;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在我市当年排位前三名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前三名的个人,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实现“零突破”的企业,奖励20000元;获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试点示范单位可获奖励3万元/家。

    《办法》加大对发明专利的支持力度。不仅对年度内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奖励5000/件,还将对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进行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符合减缴条件获减缴的,按实际缴费发生金额予以资助;不符合减缴条件未能减缴的,给予1500元的定额资助。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费用的资助,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发明创造成本,提高了发明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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