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一)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全区部分领导对环境质量下行趋势,局部地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等情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生态环境底子好的优越感明显,对生态保护特别是原生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不多;对南流江、刁江等污染较重河流治理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不主动;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存在畏难情绪,从历史、资金方面找原因的多,从自身工作推进方面反思少;对一些趋势性、风险性生态环境问题危机意识不强,往往是出现环境问题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后,才动真格、下猛药,被动应对多、主动防范少。(问题编号:1)
二、责任单位
北海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2016年8月以来,我市陆续制定《北海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方案》,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建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至少每半年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后,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整改。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北海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制定《北海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并颁布实施。2017年2月,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北海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年)》,待市人大审议后政府颁布实施。2017年2月,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环境保护工作。合浦县政府每月召开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及“沙田港”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乡镇党委政府每季度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如合浦沙田镇在2017年第一季度研究了江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养殖场排查、非法采石排查工作;石康镇第一季度研究了南流江非法抽沙、湖海运河水流垃圾清运等工作。2017年4月市环保局向市委市政府报告2016年下半年全市环境状况。认真贯彻落实《广西生态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基本完成水、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正逐步实施。印发实施了《北海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三是印发了《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环保、工信、安监、发改等部门对我市五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并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3030103)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