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九)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区36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或在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仅12个,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编号:31)
二、责任单位
北海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17〕6号),北海4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中,北海市工业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浦县工业园区已通过国家环保部“水十条”关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核查认定。二是北海出口加工区目前污水经由企业自行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配套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中,A区通过市政排污管道进入红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A区批复》要求,并已通过环保厅验收。B区通过铁山港区8号路上的污水收集管网进入铁山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B区批复》批复要求,也已通过环保厅验收。北海出口加工区的污水依托污水处理厂得到有效处理,已基本符合“水十条”关于园区污水处理考核的要求。
(公示期3天, 监督电话:30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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