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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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四)

发布时间:2017-10-25 16:19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自治区对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部署推进不力,保护区边界不清、机构不全、管理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截至2015年,全区各级国土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累计设立采矿权34宗,且绝大部分在保护区划定后仍违法审批续证。自治区海洋部门对海洋型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力,广西共有3个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海洋型保护区,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且不少破坏活动涉及地方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违规审批。(问题编号:5)
   二、责任单位
   北海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落实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工作。涠洲岛自治区保护区完成了整个保护区的勘界工作,共立桩53根,其中核心区28根,保护区25根;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了保护区海域权属调查测绘及陆地界碑施工;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开展了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已开展界标(浮标)配布设置,投放浮标16个;山口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依据国家海洋局2013年《关于对<广西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1-2020)>的批复》(国海环字﹝2013﹞134号),开展了对山口红树林面积和界限确定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保护区体制机制建设。制订了《广西涠洲岛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规章制度》、《广西涠洲岛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职能及人员分工》、《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巡护制度》、《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巡护方案》、《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巡查工作制度》、《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广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儒艮保护区沙田管护站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对保护区实行常态化巡查。为加强对海洋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提升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自治区海洋局在沿海三市的配合下,出台了《海洋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北海市海洋局研究出台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联合监管工作方案》。
   (三)严厉打击保护区的采矿行为。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北海市加强采矿采砂管理办法》,完成了《北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合浦县完成了《合浦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并通过自治区政府的审查;市海洋局完成了《北海市海砂开采专项规划》编制并上报自治区海洋局。完成了自然保护区采矿权证的排查清理,印发了《北海市非法开采海砂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开展执法巡查120航次,航程8752海里,航时430小时,派出执法人员1253人次,登检排查涉嫌非法采砂船90艘次,驱离非法采砂船50多艘次,开展的近岸非法采砂整治行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执法车230余辆次,共取缔非法采砂场16个,查扣作业铲车1台、大型挖掘机1台,运砂车6台,拆除70米长违建码头1处,查处并捣毁抽砂船只4艘,立案查处违法抽砂案件4宗,强力震慑了非法采砂行为,非法盗采海砂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四)对涉及保护区的周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力促项目建设与保护区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使项目与海洋生物能较好地相互共存。经审查对有可能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不符合生态红线划定要求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建设审批手续,重新调整规划选址。
  (五)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维护海洋生态、保护海洋自然意识。在非法开采海砂多发、易发海域沿岸悬挂了100条横幅,在北海日报、晚报刊登报道5篇,编写非法开采海砂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简报3期,广泛发动群众,自觉举报、抵制非法采砂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联合自治区海洋局和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举办了“习声回响——走进红树林保护区公益科普活动”。
(公示期3天, 监督电话:30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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