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北海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十一)

发布时间:2017-12-14 11:04   文章来源:北海市环保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2015年全区PM10浓度比2012年升高7%。(问题编号:21

二、责任单位:

北海市人民政府

三、 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全区PM10浓度升高问题,我市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立行整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目前,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本问题的所有整改措施。

(一)制定《北海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创建北海文明城开展的“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加强道路监督管理和巡查力度。采取机械化和人工清扫方式结合对道路扬尘控制,增加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每天机械化洒水主干道至少3次,次干道不少于2次)。执法部门加大对撒漏车辆管理,实行流动巡查、定点值守、集中整治等措施,加强监管。二是制定《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北建施〔2017〕94号),对建筑工地扬尘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工地的巡查力度,要求监督员在对工地进行质量安全检查的同时也开展对工地扬尘的检查,并且印发整改通知,形成相关台账。

(二)严格实施《北海市2015-2017年燃煤小锅炉整治方案》,继续推进天然气管道覆盖全部乡镇,在2015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3台,2016年再淘汰2台,提前一年完成《北海市2015-2017年燃煤小锅炉整治方案》的淘汰任务;二是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条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三年内建成区内无新建20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三是北海市较早实施城市禁燃区管理,早在2001年颁布实施《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北政布〔2001〕5号),规定入城道路南珠大道以西的城市建成区为禁燃区,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市区内没有烟囱高耸的现象, 2016年全市消耗生活天然气7700万立方米。

(三)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全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环境监管。一是对全市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自治区要求对重点火电、水泥、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工业等8个行业(我市现有5个)17家企业的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评估工作,完成对全市污染源达标排放的评估报告。二是督促企业落实整改:2017年5月26日对北海诚德不锈钢集团下达《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海诚德不锈钢集团加强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的通知》(北环字〔2017〕142号),要求企业对脱硫塔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求集团所属公司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在烧结机旁路排放口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控设备、2个回转窑烟气进出口各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控设备;要求集团所属公司北海诚德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的热轧生产线加热炉烟气进出口各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控设备、3个酸洗固溶线脱硝设施烟气进出口各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控设备;以上所有在线监控设备均要与环保部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现已重建一套脱硫设施已试使用。该公司的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已制定安装方案,预计2018年完成安装调试,并与环保平台联网。

(四)督促糖厂加快实施锅炉烟气治理。其中中粮屯河北海糖业有限公司对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及技术改造;广西农恳糖业集团星星制糖有限公司为确保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新增一套水膜除尘设施,且在开榨前完成设备维护检修。

 

(公示期3天, 监督电话:30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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