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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5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预计1月16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关于2013年北海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0-31 08:16   文章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关于2013年北海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北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北海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经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财政厅的支持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财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的理念,凝心聚力抓收支,主动作为促发展,多措并举强管理,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市本级决算情况较好。

一、2013年市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市本级财政收支,是全市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全市组织完成财政收入1,136,0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9%(以下简称“完成预算”),增长13.50%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96,3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07%,增长0.91%。全市财政总收入1,125,519万元,财政总支出1,045,515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0,004万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94,465万元,全市累计净结余-14,461万元。

根据市本级决算,2013年市本级组织完成财政收入665,5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7%;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52,40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64%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793,99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1,3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7,24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3,731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收入35,000万元;上年专款结转结余收入116,021万元,调入资金20,650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697,2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52,4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51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6,290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支出5,93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8,150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6,698万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71,559万元,市本级累计净结余25,139万元。

市本级基金总收入772,175万元(含上年结余和上级补助),基金总支出477,647万元(含补助下级和调出资金),年终滚存结余294,528万元,其中: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金、育林基金、港口建设费、彩票公益金、旅游发展基金等19项专用基金结余44,620万元;土地款结余249,908万元。土地款结余中,按政策计提的五项专用基金结余38,767万元,扣除征地拆迁成本、投融资平台还本付息和项目建设资金预付款(或借款)328,377万元,实际结余为-117,236万元(另市国土局在20131231上缴土地款69,920万元,当日不能到达国库成为在途款,加上在途款,当年实际结余为-47,316万元)。

上述情况表明,市本级财政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二、2013年市本级收支决算具体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1.税收收入190,837万元。其中:

1)增值税5,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64.06%

2)营业税44,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4.15%

3)企业所得税14,527万元,完成预算的93.05%

4)个人所得税3,790万元,完成预算的85.67%

5)城市建设维护税11,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28.37%

6)房产税4,622万元,完成预算的115.96%

7)印花税1,96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93%

8)城镇土地使用税9,242万元,完成预算的145.64%

9)土地增值税25,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44.82%

10)车船使用和牌照税2,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18%

11)耕地占用税16,793万元,完成预算的50.89%

12)契税50,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36.06%

2.非税收入80,508万元。其中:

1)专项收入6,332元,完成预算的108.74%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543万元,完成预算的123.10%

3)罚没收入10,006元,完成预算的152.32%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563万元,完成预算的182.35%

5)其他收入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2%

(二)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307,245万元。其中:

1)返还性收入37,454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8,94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0,847万元。

2.下级上解收入43,731万元。

1)体制上解收入15,307万元。

2)专项上解收入28,424万元。

3.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收入35,000万元。

4.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16,021万元,为2012年结转至2013年继续使用的上级专款。

5.调入资金20,650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预算情况。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的91.64%。主要支出科目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59万元,完成预算的94.00%

2)国防支出4,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8.69%

3)公共安全支出35,970万元,完成预算的95.61%

4)教育支出39,982万元,完成预算的85.33%

5)科学技术支出19,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41万元,完成预算的96.1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35%

8)医疗卫生支出25,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

9)节能环保支出10,303万元,完成预算的49.46%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6,544万元,完成预算的76.60%

11)农林水事务支出95,774万元,完成预算的96.86%

12)交通运输17,454万元,完成预算的92.55%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8,1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59%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7,588万元,完成预算的87.01%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95.96%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496万元,完成预算的65.20%

17)住房保障支出20,201万元,完成预算的98.45%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209万元,完成预算的44.37%

19)债务付息支出1,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20)其他支出29,680万元,完成预算的84.29%

教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上级资金下达较晚,部分上级资金年底才下达,需结转下年支出;二是部分项目工程进度缓慢,财政部门按规定无法在当年将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拨付到项目用款单位。其他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剂到其他科目的支出增加,本科目支出减少。

2.法定支出增长情况。

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1.47%,农业、科技和教育投入按可比口径计算,分别增长4.03%29.53%6.44%,均高于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达到和超过法定要求。

(四)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1.上解上级支出24,517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96,290万元。

1)返还性支出11,382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1,31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3,598万元。

3.债券还本支出18,150万元。用于偿还2013年到期的市本级留用的2010年中央代理发行政府债券。

4.债券转贷支出5,930万元。根据我市2013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转贷城区5,930万元(2013年自治区财政厅转贷我市政府债券35,000万元,市本级使用29,07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297,368万元,完成预算的71.36%。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收入没有完成所致(2013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年度预算是399,020万元,实际完成337,104万元(含在途款69,920万元),仅完成预算的84.48%,土地出让金收入缺口较大,为此市财政通过预付或借款形式确保了年初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项目所需资金)。

政府性基金支出440,673万元,完成预算的60.26%。基金支出帐面上没有完成预算任务,但实际上市财政已将大部分的征地成本通过预付或借款的形式预拨到征地拆迁项目单位,预拨投融资平台公司用于贷款的还本付息。如将上述预付款或借款加入统计,则基金支出已完成预算任务。

(六)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桂财预〔2008162号文件精神,对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除部分用于必要支出外,原则上结转到以后年度经过预算安排使用。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1,345万元,当年净结余25,13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编入预算后使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汇总市本级预算单位报送的2013年度部门决算,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三公”经费为7,202万元,比2012年减少1,419万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77万元,减少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02万元,增加5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2年清理整顿基本停止购置公车,仅有10万元,2013年恢复公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7万元,减少368万元;公务接待费3,316万元,减少1,579万元。

三、预算执行效果

(一)狠抓收支进度,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2013年以来,在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全国、全区财政收入普遍呈现低幅增长。面对减收因素多、收支压力大的严峻形势,我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加大征管力度,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在连续多年高速增长,尤其是2012年跨上百亿元台阶的基础上保持了优质较快发展,全年实现财政收入113.60亿元,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且几项主要指标名列全区前列:1.增幅高。全市财政收入增幅为13.50%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排名全区第三。2.质量好。税收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成为广西第五个税收收入超百亿元的地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占比为88.87%,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排名全区第一 ;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为72.8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排名全区第一。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96,343万元,进度达到94.07%,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全年支出进度达到94%的目标。同时,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超额完成自治区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比上年下降20%以上的目标

(二)服务经济发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2013年以来,市财政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将支持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准确把握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重点和倾斜领域,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向上争取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基金补助资金共441,133万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37,000万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是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及重大项目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围绕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投入201,200万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其中:投入42,000万元支持出口加工区B区建设,B区已建成通过验收;投入16,100万元支持中石化项目建设,2013年中石化税费收入完成500,329万元,同比增长24.94%;投入6,100万元支持诚德新材料项目,2013年诚德镍业完成税收收入16,291万元,同比增长61.53%;投入13,325万元扶持旅游业发展;投入28,500万元支持第四届广西(北海)园林园艺博览会筹备项目。

三是全力帮扶园区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园区盘活闲置土地和引进总部经济企业,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园区税源建设,增强园区自我造血功能,市财政出台了《关于支持我市园区发展总部经济的财政政策》和《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的若干通知》。加大对园区经济及园区企业的扶持力度,兑现园区政策及企业优惠政策,促进我市产业发展,市财政全年共拨付四大园区扶持资金100,051万元(其中:工业园区46,651万元,出口加工区47,993万元,高新区2,808万元,铁山港临海工业区2,599万元)。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支持我市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全年共拨付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1,052万元。四大园区共计完成税收收入622,547万元,同比增长28%(其中:工业园区税收完成70,284万元,同比增长40%;出口加工区完成12,799万元,同比增长59%;高新区完成17,157万元,同比增长18%;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完成522,307万元,同比增长26%)。

四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和环境投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力度,2013年市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770万元,重点支持全市基础设施、市政保洁绿化、市政道路建设和维护、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各级财政整合和安排资金60,700万元用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有力推动了乡村道路、排水、绿化、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市财政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统筹分配财力、优化支出结构的首要任务。一方面,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我市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另一方面,加大财政向民生倾斜力度,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投入民生支出达到731,397万元,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3.54%,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壮大

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2013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70,510万元,有效解决了一批农业最关键、农村最薄弱、农民最急需的问题。支持农业发展,投入3,982万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病虫害控制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10,115万元继续实施农资综合补贴、订单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种粮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发放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93,138万元。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安排6,649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对合浦水库、洪潮水库、牛尾岭水库和灌区等水利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财政投入资金5,805万元用于土地治理及产业化经营。改善农民生活,投入3,847万元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投入4,884万元支持农村道路建设。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安排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2,193万元。继续加大扶贫攻坚投入力度,拨付扶贫资金3,063万元,同比增长46.82%

二是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3年全市教育支出170,695万元。投入14,664万元落实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政策,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174,882人,享受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的学生49,939投入前期经费1,500万元,支持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投入资金3,946万元,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普通高中学生、中职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等共计54,356人。支持高等教育提高办学质量,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促进就业2013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87万元。投入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2,331万元(其中:对企业养老补助6,905万元;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5,418万元), 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并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拨付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补助等资金15,808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就业补助3,910万元,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发放各类抚恤、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经费等7,483万元。

四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2013年全市医疗卫生支出91,131万元。继续支持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32,495万元,新农合参合农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拨付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7,182万元。投入9,620万元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公共服务支持力度。拨付公立医院补助经费11,273万元,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转,提升大型综合性医院建设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0,431万元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及运转。

五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3年全市住房保障支出31,073万元。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并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投入15,309万元着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投入3,338万元支持廉租住房建设,投入4,677万元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六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2013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97万元。积极落实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农家书屋工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安排170万元支持我市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安排1,000万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发展,安排群众体育经费420万元,支持各项老年人体育活动及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安排训练及竞赛经费183万元,确保运动员的正常训练和参赛。

七是支持科技自主创新。2013年全市科学技术支出24,391万元。安排人才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的引进,大力助推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把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3,700万元,支持成果产业化及投入再研发。安排科学技术普及经费478万元,提高人民群众科学素质。

八是维护社会稳定。2013年全市公共安全支出55, 229万元积极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保障政法部门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需要,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安排资金用于“平安天网”项目建设,建成广西监控设备密度最高的市,增强了居民的安全感。拨付资金4,103万元支持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工作,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提高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九是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加大对城镇低收入群体补贴力度,夯实居民消费基础。落实家电下乡和摩托车下乡补贴,增加居民即期消费;大力支持培育和发展商贸流通体系,继续推进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等项目建设。做好物价调控工作,落实好“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加快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四)深化财政改革,构建管财新模式

市财政积极破解财政工作面临的矛盾与难题,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是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北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及《北海市本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积极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不断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市直部门财政收支预算公开率达72.72%;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对市、区和园区情况进行认真调研,拟定新一轮政策体制方案

是推进工资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全市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全面调整。同时,继续完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

三是深化支出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制度改革。政府采购行为和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效益进一步凸显,2013年纳入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预算金额为10.82亿元,同比增长10.41%,采购合同金额为9.99亿元,节约资金0.83亿元,同比增长27.7%,节约率7.67%

四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年评审预结算项目403个,涉及工程464项,审核资金43.07亿元,同比增长29.85%,审定金额33.64亿元,合理审减资金9.44亿元,同比增长65.61%,审减率21.91%

五是严格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采取全市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以全市计生系统社会抚养费和公安交警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使用情况为重点的全市会计监督检查。并加大对财政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和涉及民生政策资金较多的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将会计监督检查与“小金库”检查、部门预算检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检查、专项资金检查、规范津补贴检查、资产财务管理检查等相结合,统筹安排,综合治理整改。

总体来看,2013市本级财政运行正常,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良好,人大批准预算的决议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全市经济综合实力仍不够强,产业结构仍不够合理,财政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农业、教育、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等政策性支出和重点项目增支压力较大,发展建设需求与实有财力之间仍存在很大差距,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仍有待提高,约束力仍有待加强;政府财政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各部门预算单位项目推进缓慢,支出进度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审计情况也表明,在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的同时,还存在部分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对此,市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落实市人大有关决定、建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整改。

四、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切实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审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健全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制度。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加大力度培植和壮大财源,确保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最大限度地用活、用好、用透中央政策,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追加,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增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资金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细化和下达预算资金,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和完善部门支出进度通报考核机制,督促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三)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加大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 建立健全标准统一、规范可行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构建和完善绩效评价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继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

    (四)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

    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主动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查批准的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逐步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市直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提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新机制,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财政监督延伸到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机制,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继续加强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深化部门预算监督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整改情况。

五、关于2012年北海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在审计市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提出了年初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等3个问题。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及时组织和督促各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认真分析、落实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年初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的问题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已在2013年内整改完毕。市财政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已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市直部门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予以细化,细化比例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部分项目专项资金未能按年度计划拨付使用的问题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已作出说明解释,并及时申报资金使用方案、加快项目推进,市财政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市财政继续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加强项目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部分基金支出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已作出说明解释,市财政继续加强预算审批,加大监管监督力度,确保基金支出按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

 

 附件:北海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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