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市全市和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一)
关于北海市全市和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北海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第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牢把握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自治区实施“双核驱动”战略的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财政总收入143.5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2亿元,转移性收入80.72亿元,上年结转15.17亿元),财政总支出131.7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75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9.40亿元,历年累计收支结余 2.35亿元。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组织的财政收入142.98亿元,完成预算的 100.2%,同比增加15.59亿元,增长12.2%。
2015年全市财政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 目 |
年度预算 |
预计完成数 |
预算完成% | |
财政收入 |
142.68 |
142.98 |
100.22% | |
按级次 |
(一)上划中央收入 |
82.53 |
86.72 |
105.08% |
(二)上划自治区收入 |
8.76 |
8.65 |
98.74% |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51.39 |
47.61 |
92.66% | |
按部门 |
(一)国税部门 |
90 |
90.02 |
100.02% |
(二)地税部门 |
39.12 |
39.29 |
100.43% | |
(三)财政部门 |
13.56 |
13.67 |
100.81% | |
按行政区域 |
(一)市本级 |
88.09 |
88.38 |
100.33% |
(二)合浦县 |
10.96 |
10.96 |
100.00% | |
(三)海城区 |
7.85 |
7.85 |
100.00% | |
(四)银海区 |
5.56 |
5.57 |
100.18% | |
(五)铁山港区 |
30.22 |
30.22 |
100.00% |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预计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81%,同比增加26.79亿元,增长25.52%,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支出进度考核任务。各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 目 |
年度预算 |
完成数 |
预算完成% |
合 计 |
143.51 |
131.76 |
91.81 |
一般公共服务 |
11.1 |
10.08 |
90.78 |
国防 |
0.55 |
0.55 |
100.00 |
公共安全 |
8.54 |
7.72 |
90.41 |
教育 |
27.4 |
24.95 |
91.08 |
科学技术 |
0.48 |
0.43 |
90.44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1.45 |
1.41 |
96.94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7.02 |
6.46 |
92.00 |
医疗卫生 |
13.3 |
12.26 |
92.21 |
节能环保 |
3.45 |
3.22 |
93.40 |
城乡社区事务 |
19.92 |
17.66 |
88.68 |
农林水事务 |
21 |
19.06 |
90.78 |
交通运输 |
3.68 |
3.36 |
91.18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1 |
10.51 |
95.58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2.5 |
2.43 |
97.02 |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0.07 |
0.07 |
100.00 |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2.6 |
2.45 |
94.07 |
住房保障支出 |
6.03 |
5.94 |
98.48 |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0.22 |
0.27 |
121.23 |
其他支出(类) |
3.2 |
2.93 |
91.50 |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财政总收入70.93亿元,财政总支出63.1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77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5.7亿元,历年累计收支结余2.07亿元。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组织的财政收入88.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3%,同比增加11.65亿元,增长15.18%。
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 目 |
年度预算 |
完成数 |
预算完成 | |
财政收入 |
88.09 |
88.38 |
100.33% | |
按级次 |
(一)上划中央收入 |
47.54 |
51.03 |
107.34% |
(二)上划自治区收入 |
4.77 |
5.02 |
105.24% |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35.78 |
32.33 |
90.36% |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1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01%。各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 目 |
年度预算 |
完成数 |
预算完成% |
合 计 |
70.17 |
63.16 |
90.01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21 |
4.83 |
92.75 |
2.国防支出 |
0.41 |
0.41 |
100.00 |
3.公共安全支出 |
6.02 |
5.36 |
89.10 |
4.教育支出 |
8.32 |
7.77 |
93.34 |
5.科学技术支出 |
0.31 |
0.30 |
97.94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01 |
0.91 |
90.44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2 |
1.29 |
91.14 |
8.医疗卫生支出 |
3.75 |
3.38 |
90.19 |
9.节能环保支出 |
1.98 |
1.83 |
92.49 |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13.5 |
11.78 |
87.23 |
11.农林水事务支出 |
5.02 |
4.63 |
92.26 |
12.交通运输支出 |
2.73 |
2.50 |
91.73 |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
10.55 |
9.63 |
91.30 |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
2.45 |
2.25 |
91.69 |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0.07 |
0.07 |
100.00 |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
1.82 |
1.04 |
57.53 |
17.住房保障支出 |
2.5 |
2.44 |
97.66 |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 |
0.12 |
0.12 |
100.00 |
19.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2.98 |
2.59 |
86.98 |
20.其他支出 |
70.17 |
63.16 |
90.01 |
3.市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0.70亿元,全年动用70万元,全部为增人增资支出,其余0.693亿元将作为市本级净结余。
4. 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券情况。
2015年全市向自治区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6.95亿元(置换债券29.3亿元、新增债券7.65亿元),其中市本级34.57亿元(置换债券28.2亿元、新增债券6.37亿元),合浦县2.38亿元(置换债券1.1亿元、新增债券1.28亿元)。目前争取的置换债券29.3亿元已全部拨付用于置换到期存量债务,新增债券按项目进度拨付。
2015年市本级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已随同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9.10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5.7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3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构成为:(1)当年基金收入10亿元,完成人大会议批准的收入计划39.63亿元的25.23%,比上年减少33.70亿元,下降80.5%,主要是土地出让减收所致;(2)上级补助收入3.21亿元;(3)上年结余收入25.89亿元。
全市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构成为:(1)当年基金支出22.29亿元,完成预算的41%,比上年减少32.08亿元,下降59% ;(2)调出资金3.49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61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1.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1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构成为:(1)当年基金收入8.02亿元,完成人大会议批准的收入计划32.18亿元的24.92%,比上年减少33.92亿元,下降83.77%。主要土地出让收入减收;(2)上级补助收入2.49亿元;(3)上年结余收入20.1亿元。
市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构成为:(1)当年基金支出17.51亿元,完成预算的43.15%,比上年减少29.91亿元,下降63.07%;(2)补助下级支出0.42亿元,调出资金3.49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八项基金收入合计29.9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八项基金支出合计29.42亿元。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5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8.42亿元。具体项目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社保基金预算项目 |
年度预算 |
预计完成 |
完成百分比 |
收入合计 |
28.65 |
29.93 |
104%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13.95 |
14.48 |
104%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20 |
2.32 |
106%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5.18 |
5.39 |
104%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
5.45 |
5.69 |
104%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0.81 |
0.93 |
115% |
工伤保险基金 |
0.26 |
0.24 |
90% |
失业保险基金 |
0.62 |
0.69 |
82% |
生育保险基金 |
0.18 |
0.20 |
97% |
支出合计 |
29.56 |
29.42 |
100%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15.71 |
15.82 |
101%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1.83 |
1.87 |
102%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4.99 |
4.85 |
97%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
5.38 |
5.37 |
100%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0.94 |
0.77 |
83% |
工伤保险基金 |
0.14 |
0.13 |
92% |
失业保险基金 |
0.43 |
0.46 |
108% |
生育保险基金 |
0.13 |
0.14 |
114% |
2.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预计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六项基金收入合计21.9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六项基金支出合计22.18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2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4.31亿元。具体项目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社保基金预算项目 |
年度预算 |
预计完成 |
完成百分比 |
收入合计 |
21.01 |
21.92 |
104%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13.95 |
14.48 |
104%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5.18 |
5.39 |
104%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0.81 |
0.93 |
115% |
工伤保险基金 |
0.26 |
0.24 |
90% |
失业保险基金 |
0.62 |
0.69 |
82% |
生育保险基金 |
0.18 |
0.20 |
97% |
支出合计 |
22.34 |
22.18 |
99%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15.71 |
15.82 |
101%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4.99 |
4.85 |
97%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0.94 |
0.77 |
83% |
工伤保险基金 |
0.14 |
0.13 |
92% |
失业保险基金 |
0.43 |
0.46 |
108% |
生育保险基金 |
0.13 |
0.14 |
114% |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特别事项说明
合浦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执行不理想。按照政策规定合浦县本级预算收支缺口30%由县政府分担, 2015年合浦县应承担财政补助资金1.16亿元,截止2015年11月底合浦财政补助资金到位400万元,完成预算3.4%。合浦县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缴费收入预算为2.15亿元,全年预计完成收入任务1.87亿元,完成预算86.9%。由于合浦县收入预算执行不理想,严重影响合浦县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确保合浦县企业养老金发放,经市政府批准,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在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中,于2015年8-11月预借给合浦1.47亿元,由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是不能挂账,预借给合浦县1.47亿元已在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的“养老补助下级支出”科目中列支。
经人社部门测算2015年市本级全年支出预算为9.91亿元,比年初预算超0.32亿元,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养老金调资加大支出,经市政府批准已在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存量基金中预借资金解决,确保市本级企业养老金发放。
(3)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分级预算执行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执行省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共五项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以上六项统称市级统筹。执行市、县分账核算,编制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时细化到市本级和合浦县两级。
预计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六项基金收入合计21.92亿元(市本级15.32亿元、合浦县6.61亿元),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六项基金支出合计22.18亿元(市本级14.55亿元、合浦县7.6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0.26亿元(市本级0.77亿元、合浦县-1.0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4.31亿元(市本级16.22亿元、合浦县-1.91亿元)。具体如下:
2015年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分级统计表
单位:亿元
项 目 |
全市 |
市本级 |
合浦 |
|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21.92 |
15.32 |
6.61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14.48 |
9.61 |
4.86 |
|
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 |
4.68 |
1.82 |
2.87 |
|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5.39 |
4.08 |
1.31 |
|
(三)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0.93 |
0.69 |
0.24 |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0.24 |
0.19 |
0.04 |
|
(五)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0.69 |
0.57 |
0.12 |
|
(六)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0.20 |
0.17 |
0.03 |
|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22.18 |
14.55 |
7.63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5.82 |
9.91 |
5.91 |
|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4.85 |
3.63 |
1.22 |
|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0.77 |
0.47 |
0.30 |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0.13 |
0.10 |
0.03 |
|
(五)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0.46 |
0.31 |
0.15 |
|
(六)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0.14 |
0.12 |
0.02 |
|
三、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合计 |
-0.26 |
0.77 |
-1.03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
-1.34 |
-0.30 |
-1.05 |
|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
0.54 |
0.45 |
0.09 |
|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
0.16 |
0.22 |
-0.07 |
|
(四)工伤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
0.10 |
0.09 |
0.01 |
|
(五)失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
0.23 |
0.25 |
-0.03 |
|
(六)生育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
0.06 |
0.04 |
0.01 |
|
四、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合计 |
14.31 |
16.22 |
-1.91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
1.93 |
6.09 |
-4.16 |
|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
7.29 |
6.31 |
0.98 |
|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
1.50 |
1.05 |
0.46 |
|
(四)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
0.74 |
0.63 |
0.11 |
|
(五)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
2.29 |
1.76 |
0.53 |
|
(六)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
0.55 |
0.38 |
0.17 |
由于决算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全市决算编成后再按新《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措施及效果
1.突出抓好收入征管工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增速受宏观经济影响,财政收入从增量扩张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从跨越增长依次过渡到领先增长、均衡增长的新常态,财政发展面临许多挑战。面对严峻复杂的收入形势,我市各级财税部门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挖掘潜力,沉着应对各种困难,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收入增幅和收入质量均名列全区前茅,财政工作实现了新突破,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收入质量显著提升:一是增幅高。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态势,全市财政收入增幅为12.2%。二是质量好。预计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90.4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为73.3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3.67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为9.56%,财政收入质量显著提高。
2.突出抓好稳增长政策落实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今年以来,市财政认真学习研究稳增长的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全力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的力度,全市财政共向上争取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基金补助资金83.21亿元,同比增长15.3%;争取地方政府债券36.95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9.3亿元、新增债券7.65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项目建设,在今年全市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保障了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续建项目推进,在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稳定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置换债券29.3亿元,全额覆盖2015年到期的银行贷款和BT债务25.32亿元,并提前置换2016年到期债务3.98亿元,通过政府债务置换,延长了政府到期债务期限,有效缓解了平台公司和政府还债压力,降低偿债成本。
二是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投入12.97亿元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其中:诚德新材料项目建设1.15亿元;北海电子产业园建设0.79亿元;中石化异地改造项目1.90亿元;支持旅游发展及航线培育资金1.76亿元;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经费2.62亿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跟踪服务工作经费0.60亿元。
三是支持园区和非公经济发展。为加强园区建设,提升我市园区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拨付各园区扶持资金13.91亿元;其中:工业园区7.58亿元、出口加工区2.84亿元、高新区0.13亿元、铁山港临海工业园区2.13亿元、海洋科技园区1.23亿元。在土地出让严重下跌,没能计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情况下,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在公共预算中调整安排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和非公经济发展资金0.2亿元,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及非公经济发展壮大。
四是大力筹措资金落实对重点项目的优惠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以下简称国发25号文))精神,按照国发25号文“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的规定,通过清理收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拨付资金2.65亿元兑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中石化扩能改造项目、林纸一体化项目、红星美凯龙项目、东盟国际商贸城项目和诚德镍钢项目发展。
五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和节能环保投入。全市财政投入城乡社区建设及节能环保资金19.60亿元(含政府置换债券拨付的5.54亿元),其中:城乡社区建设17.79亿元(含政府置换债券拨付的5.54亿元)、节能环保1.81亿元,重点支持全市基础设施、市政保洁绿化、市政道路建设和维护、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内涝整治、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项目建设,保障民生述求。市本级财政投入资金1.35亿元用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有力推动了乡村道路、排水、绿化、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3亿元用于村镇建设、城乡风貌改造、拆除违章设置户外广告及清理小广告、规划展览馆建设工程、城市规划编制、SH、YE片区控规及城市设计编制、地下管线普查(三期)及建立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等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投入11.88亿元(含政府置换债券拨付的4.57亿元)用于城市路网建设工程、示范路及示范街项目建设、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主干道和20条人行道维修、内涝整治、排水设施及路灯安装维修改造项目等公共设施支出;投入3.05亿元(含政府置换债券拨付的0.97亿元)用于公园及广场维护、绿地和道路绿化管护、主干道树木种植管护、垃圾及污水处理、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新建及改造公厕等城乡环境卫生支出;投入0.86亿元用于污染减排、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退耕还林;投入0.56亿元用于能源节能利用和可再生能源。
3.突出抓好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工作,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今年以来,市财政积极发挥财政惠民生、促发展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统筹分配财力、优化支出结构的首要任务。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我市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投入民生领域支出达到99.9亿元,同比增长29.93%,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5.82%,较上年同期增5.82个百分点。其中,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共计45.51亿元,占支出总量的34.54% ,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壮大。
一是更加注重向“三农”领域倾斜。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9.06亿元。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导向功能和杠杆作用,运用贷款贴息、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增强农民自主投入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三农”建设,努力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形成多元化支农投入增长格局。投入9.11亿元支持农业发展,促进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主要包括投入7.15亿元用于对渔业生产用油补贴;投入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资金0.10亿元支持我市现代特色农业、食用菌高温品种的筛选和生产、水稻、玉米、甘蔗、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 核心示范区建设、食用菌高温品种的筛选和生产示范水稻、玉米、甘蔗、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及粮食高产、“菜篮子”工程示范项目建设;投入0.14亿元继续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生产保险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保障粮食等基本农产品有效供给;投入0.26亿元用于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执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控制、防灾救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建设;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0.47亿元支持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投入0.06亿元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道路建设。投入0.88亿元支持林业发展,主要用于对林业的执法监督、湿地保护、动植物保护、村屯绿化、森林植被恢复、林业技术推广等支出。投入2.14亿元用于水利建设,主要包括:投入0.67亿元用于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牛尾岭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投入0.44亿元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投入防讯抗旱资金0.17亿元用于旺盛江水库、洪潮江水库、小江水库等水毁工程修复建设;投入农田水利及水利技术推广资金0.11亿元支持干渠节水改造工程、冬春水利建设及灌溉水方式及灌溉定额试验;投入0.34亿元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投入扶贫资金0.28亿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发展。投入0.48亿元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0.40亿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09亿元。
二是更加注重向教育领域倾斜。全市教育支出24.95亿元,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投入16.39亿元发展普通教育,其中:投入学前教育资金0.31亿元,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同时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并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投入7.06亿元大力发展中小学教育,着力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城市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缓解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改善农村中小学校舍、教学设施条件等;投入普通高中及高等教育资金7.16亿元,主要教学楼维修建设、校园绿化、美化建设、教育设备购置、教学教研经费支出等。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确保人才质量,提高就业率。投入职业教育资金1.64亿元,积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提高高校生均补助标准、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善办学、办公条件等。教育附加费安排支出0.94亿元,主要用于城乡中小学校舍及教学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及补充办学经费、校园文化建设等。另外,投入北师大附中建设1.15亿元、北海党校新校园迁建0.20亿元、义务教育“大班额”建设项目1.13亿元、北中异地搬迁回购0.72亿元、桂电实验楼项目建设0.18亿元。
三是更加注重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亿元。投入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21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90元。投入就业补助资金0. 37亿元,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金等等促进就业的补助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投入0.51亿元,主要解决死亡、伤残抚恤、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和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临时救助、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等资金1.25亿元,保障了全市城市困难居民15,432人和农村贫困人口49,173人的基本生活,促进了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投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0.15亿元,主要用于对灾民生活救助、灾后重建等。
四是更加注重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2.26亿元,继续支持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自
五是更加注重向科技文化体育领域倾斜。全市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亿元,不断推动我市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科学技术支出0.32亿元,加大科技自主创新推进力度。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0.1亿元,用于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的引进,大力助推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0. 10亿元,支持成果产业化及投入再研发;投入科学技术普及经费0.04亿元,提高人民群众科学素质。投入文化资金0.43亿元,支持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农家书屋工程、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中心宣传、培训、执法等。投入0.21亿元,加强现有无线转播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广播电视节目在农村地区的有效覆盖。投入体育资金0.11亿元,大力发展体育竞赛、群众体育、以及体育健身路径安装及维修保养等。
六是更加注重向住房保障领域倾斜。全市保障性住房支出5.94亿元,大力支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并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投入0.41亿元着力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投入0.20亿元支持廉租住房建设;投入0.28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投入0.37亿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及发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0.04亿元。
七是更加注重向交通运输领域倾斜。全市交通运输支出3.36亿元,加大对交通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力度,加强公路网络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交通客运网络,有效满足城乡居民日常出行需求。投入0.83亿元用于公路新建、改建和养护、公路路政和运输管理;投入航道维护资金0.30亿元;投入港口设施及口岸建设资金0.14亿元;投入0.31亿元用于对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的补贴;投入0.11亿元用于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4.突出抓好各项财政改革工作,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市财政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破解财政工作面临的矛盾与难题,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5年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全市编制绩效目标的一级预算单位340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309个,编制绩效目标范围达到91%,比去年的69%提高了22个百分点,比财政厅考核指标75%高出16个百分点。绩效评价资金规模逐步扩大, 2015年,北海市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涉及的资金18.62亿元,预计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1亿元)的14.21%,超出财政厅考核指标12%的3.5个百分点。引入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市财政局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在调研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与广西财经学院合作,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市本级2012年度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2012年度合浦水库灌区改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北海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度北海市职业学院教学教研管理活动经费等4个有代表性项目的再评价工作,评价资金8.18亿元,占市本级评价资金总额11.66亿元的70.17%。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试点,为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水平,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管理要求,2015年市本级选择了8个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试点,促进了预算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今年以来,不断加快财政预决算公开的步伐,积极主动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公开预决算。首先,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2015年财政总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财政总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已在市人大批复后的20天内在北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其次,指导部门按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通过制定公开参考格式,明确工作推进步骤,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107个,已批复部门预算104个(注: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市质监局等3个单位今年由自治区划归市级管理,今年预算没能在规定时间批复给单位,所以这3个单位没能进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除了3个涉密部门, 1个部门反映对应的上级部门没有公开部门预算外,100个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占应公开部门数的100%,公开部门均按要求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至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款级科目。经核查,2014年部门决算应公开的一级预算单位103个,已公开102个,仅有一个单位没有及时公开,已责令该单位进行整改并已按要求公开。最后,全面推进市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统一要求市本级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上将2015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及2014年“三公”经费部门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随同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指导推进市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有100个部门分别公开了本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102个部门公开了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仅有一个单位没有公开,已责令该单位进行整改并已按要求公开。
三是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统一要求,按照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社会保险缴费、财政支出、财政体制、其他优惠政策六方面内容和范围,全面清理规范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经清理检查,我市清理出相关的文件、协议书、合同等共70项,其中:税收收入优惠政策51项、非税收入优惠政策2项、社保缴费政策1项、财政支出政策13项、财政体制政策3项。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精神,凡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明确时限的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时限的设定政策终结时间点;今后再和企业签订新的优惠政策,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同时按照国发25号文“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的规定,拨付资金2.65亿元兑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
四是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根据财政部和财政厅的统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对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包括:一是全面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检查决定;二是收回市本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三是收回两年以上未用财政资金;四是收回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五是收回年初预算安排但到
五是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出台《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通知》(北政发〔2015〕15号)、《北海市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实施细则》、《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统计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需求,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以及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争取到政府置换债券资金29.3亿元,用于置换2015年到期的银行贷款和BT债务25.32亿元及提前置换2016年到期债务3.98亿元。
六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市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365个,一县三区纳入改革单位476个,22个乡镇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达到了国库集中支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要求。继续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扩大市、县、乡三级公务卡人员持卡数量,大力提高公务卡报销占公务支出的比例,减少现金使用量。市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预算单位为365个,公务卡开卡单位为365个,占比为100%。乡镇公务卡改革完成了开卡工作,部分乡镇已经实现刷卡消费及结算工作,完成自治区财政厅要求的具备条件的乡镇都启动公务卡制度
七是推进工资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做好配合市人社局做好全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已在6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位。同时协调合浦县财政局做好欠发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兑现。另外,继续做好对292个纳入到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进行工资统一发放工作。
八是严格财政监督。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加大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监控,杜绝预算单位擅自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账户划转财政资金行为。在开展全市上下联动和市本级会计监督检查中,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算检查、政府非税收入检查、专项资金检查、政府采购检查、“小金库”检查、津补贴检查、“三公经费”检查以及资产财务管理检查等结合,实施综合性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医药行业和公共交通行业全市下联动会计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重点抽查工作,继续对2014年清理检查发现尚未上缴的“吃空饷”问题违规资金进行追缴,确保问题尽可能整改到位。今年以来至目前为止,已追缴入库违规资金5.88万元。
(五)向市人大重点报告的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预计市本级财政总收入61.37亿元,财政总支出57.1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27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 2.20亿元,历年累计收支结余2.07亿元。
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市委和市政府的部署,市财政预算在资金安排上,对保运转、保民生方面进行了倾斜。全年市本级财政的重点支出主要有:(1)保障工资发放和维持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3.68亿元。(2)农业支出3.35亿元、教育支出7.65亿元、科技支出0.31亿元,上述3项支出增幅皆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要求;医疗卫生支出3.46亿元、社会保障支出1.39亿元、文化传媒支出0.94亿元。
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情况
2015年,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0.60亿元,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将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0.60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盘活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情况
调入预算调节稳定基金3.49亿元,并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亿元,在2015年预算调整中安排使用;安排2.65亿元扶持中石化、林纸一体化等重点项目;重新安排3.3亿元保障未完工项目;补助市辖区0.25亿元。剩余财政存量资金计划用于消化市本级财政暂付款及补充预算财力。
5.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目前,与市本级财政发生经常性缴拨关系的389个单位已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包括纳入财政非税收缴管理的中直和区直单位),全市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376个,国库集中支付计划批复55.20亿元,实际支付数50.17亿元,剩余计划 5.02亿元, 留库率9.10%,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6.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县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2015年,市财政用本级财力共向市辖县区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9亿元,涉及农业、教育、医疗、城乡公共设施、社区环境卫生、职工安置以及救灾等方面。
7.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5年底,根据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要求,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政府性债务全面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根据各债务单位上报数据,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债务余额为156.0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42.73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为138.9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26.15亿元。我市债务风险处可控状态,但偿债压力较大。根据新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适度举债融资,后期我市新增政府债务有限。随着我市财力的逐渐增加和偿债高峰期的度过,我市债务支出压力将会逐渐减轻。
8.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
2015年,市财政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前办理了答复意见并寄达相关代表和单位。在市财政局直接答复代表的10件建议中,A类件为5件,B类件为5件。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使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5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完成较好。这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财政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仍有待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不足,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和新《预算法》规定,积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