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1月15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预计1月16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关于北海市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一)

发布时间:2017-02-27 08:47   文章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关于北海市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一)

  

  ——2017年2月1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组织的财政收入166.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同比增加23.33亿元,增长16.32%,增幅居全区第一位。

  2016年全市财政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年初预算

  预计完成数

  预算完成%

  财政收入

  160.14

  166.31

  103.8

  按级次

  (一)上划中央收入

  98.33

  106.55

  108.4

  (二)上划自治区收入

  9.26

  9.69

  104.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2.55

  50.07

  95.3

  按部门

  (一)国税部门

  102

  117.3

  115.0

  (二)地税部门

  42.5

  34.35

  80.8

  (三)财政部门

  15.64

  14.67

  93.8

  按行政区域

  (一)市本级

  100.32

  105.7

  105.4

  (二)合浦县

  11.51

  10.97

  95.3

  (三)海城区

  8.64

  8.35

  96.6

  (四)银海区

  6.11

  5.98

  97.9

  (五)铁山港区

  33.56

  35.31

  105.2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财政总收入168.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7亿元,自治区补助收入(含返还型收入)73.26亿元,调入其他资金5.3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2.36亿元,上年结转13.4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7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165.32亿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0.06亿元,上解自治区支出3.38亿元,债券还本支出6.5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84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1.94亿元,历年累计净结余-9.1亿元,赤字规模较上年减少0.6亿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预计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2%,同比增加19.88亿元,增长15.27 %,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支出进度考核任务。各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年度预算

  完成数

  预算完成%

  合计

  155.99

  150.06

  96.20

  1.一般公共服务

  13.17

  12.97

  98.48

  2.国防

  0.54

  0.54

  100.00

  3.公共安全

  10.51

  10.17

  96.76

  4.教育

  29.62

  28.99

  97.87

  5.科学技术

  2.45

  2.37

  96.73

  6.文化体育与传媒

  2.6

  2.48

  95.38

  7.社会保障和就业

  8.36

  8.13

  97.25

  8.医疗卫生

  15.13

  14.82

  97.95

  9.节能环保

  1.92

  1.78

  92.71

  10.城乡社区事务

  26.65

  25.35

  95.12

  11.农林水事务

  19.48

  18.84

  96.71

  12.交通运输

  5.82

  5.13

  88.14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5.37

  4.98

  92.74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2.5

  2.31

  92.40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1.06

  1.06

  100.00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6

  1.46

  91.25

  17.住房保障支出

  5.2

  5.07

  97.50

  18.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0.31

  0.31

  100.00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1.9

  1.7

  89.47

  20.其他支出

  1.8

  1.6

  88.89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组织的财政收入105.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6%,同比增加17.22亿元,增长19.48%

   

   

  2016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年度预算

  完成数

  预算完成%

  财政收入

  100.31

  105.69

  105.36

  按级次

  (一)上划中央收入

  58.61

  63.14

  107.73

  (二)上划自治区收入

  5.32

  6.62

  12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6.38

  35.94

  98.79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86.87亿元,财政总支出85.5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8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1.25亿元,历年累计收支净结余0.03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2%。各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年度预算

  完成数

  预算完成%

  合计

  77.74

  74.01

  95.2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9

  6.72

  97.39

  2.国防支出

  0.33

  0.33

  100.00

  3.公共安全支出

  7.6

  7.16

  94.21

  4.教育支出

  10.83

  10.16

  93.81

  5.科学技术支出

  2.4

  2.22

  92.5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42

  1.4

  98.59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

  1.63

  95.88

  8.医疗卫生支出

  4.84

  4.65

  96.07

  9.节能环保支出

  1.02

  0.98

  96.08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1

  18.27

  95.65

  11.农林水事务支出

  4.25

  3.98

  93.65

  12.交通运输支出

  3.59

  3.5

  97.49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3.95

  3.81

  96.46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2.1

  2

  95.24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1.1

  1.06

  96.36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1.08

  1.04

  96.30

  17.住房保障支出

  2.5

  2.31

  92.40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

  0.03

  0.03

  100.00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1.5

  1.43

  95.33

  20.其他支出

  1.5

  1.33

  88.67

  

  3.市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0.7亿元,全年动用0.3亿元用于我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本金,其余0.4亿元平衡市本级预算。

  4.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全市向自治区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8.49亿元(置换债券32.77亿元;新增债券11.71亿元;政府债务在建项目债券4.01亿元),其中市本级44.5亿元(置换债券31.2亿元;新增债券9.3亿元;政府债务在建项目债券4亿元),合浦县3.99亿元(置换债券1.57亿元;新增债券2.41亿元;政府债务在建项目债券0.01亿元)。争取的置换债券32.77亿元已全部拨付用于置换到期存量债务,新增债券按项目进度拨付。

  2016年市本级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已随同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161216日经北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务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1.87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9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滚存结余6.5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构成为:(1)当年基金收入16.36亿元,完成人大会议批准的收入计划22.31亿元的73.34 %,比上年增加6.36亿元,增幅66.36%,主要是土地出让增收所致;(2)上级补助收入4.86亿元;(3)上年结余收入10.65亿元。

  全市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构成为:(1)当年基金支出19.12亿元,完成预算的88.51%,比上年减少3.18亿元,下降14.25%;(2)调出资金0.8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58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8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滚存结余4.3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构成为:(1)当年基金收入14.6亿元,完成人大会议批准的收入计划19.14亿元的76.28%,比上年增加6.58亿元,增长81.97%。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收;(2)上级补助收入1.30亿元;(3)上年结余收入6.68亿元。

  市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构成为:(1)当年基金支出12.1亿元,完成预算的66.94%,比上年减少5.4亿元,下降30.89%;(2)补助下级支出0.41亿元,调出资金0.6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九项基金收入合计39.9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九项基金支出合计37.34亿元。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6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2.49亿元。具体项目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社保基金预算项目

  年度预算

  完成数

  预算完成%

  收入合计

  40.65

  39.95

  98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6.48

  17.41

  106

  机关养老保险基金

  7.41

  5.10

  6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38

  2.18

  9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5.64

  6.50

  11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6.53

  6.65

  10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15

  1.09

  95

  工伤保险基金

  0.19

  0.29

  156

  失业保险基金

  0.71

  0.53

  75

  生育保险基金

  0.16

  0.20

  119

  支出合计

  41.30

  37.34

  90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8.41

  17.64

  96

  机关养老保险基金

  7.35

  5.10

  6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96

  1.79

  9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5.38

  4.98

  9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6.33

  6.03

  9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0.89

  0.75

  84

  工伤保险基金

  0.16

  0.16

  99

  失业保险基金

  0.63

  0.69

  110

  生育保险基金

  0.19

  0.20

  103

  

  特别说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出台《北海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工作推进情况:一是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市参保资格确认和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征收保险费收入工作进度慢。自治区统一开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不稳定,影响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进度,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从11月份开始,通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征收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信息系统不稳定,因此,2016年由市财政国库支付局代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经财政和人社部门多次沟通、研究,决定从20171月起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按照规定审核发放。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说明:合浦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4.52亿元(其中:自治区负担70%为3.17亿元;县财政负担30%为1.36亿元),由于县财力困难,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合浦企业养老金发放问题。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合浦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问题的纪要》(北政阅〔2016〕67号)精神,明确合浦县财政年度预算应负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30%的总额由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本级财政负担30%、合浦县财政负担70%,从今年9月份起开始执行。根据分担比例进行测算,2016年9—12月市本级财政按每月补助0.1亿元标准共补助0.4亿元,专项用于弥补合浦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已列入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中解决

  2.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七项基金收入合计29.2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七项基金支出合计27.66亿元。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6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7.05亿元。具体项目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社保基金预算项目

  年度预算

  完成数

  预算完成%

  收入合计

  26.45

  29.26

  11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6.48

  17.41

  10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12

  3.24

  15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5.64

  6.50

  11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15

  1.09

  95

  工伤保险基金

  0.19

  0.29

  156

  失业保险基金

  0.71

  0.53

  75

  生育保险基金

  0.16

  0.20

  119

  支出合计

  27.79

  27.66

  100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8.41

  17.64

  9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12

  3.24

  15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5.38

  4.98

  9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0.89

  0.75

  84

  工伤保险基金

  0.16

  0.16

  99

  失业保险基金

  0.63

  0.69

  110

  生育保险基金

  0.19

  0.20

  103

  

  2)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分级预算执行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执行省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共五项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执行市、县分账核算,编制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时细化到市本级和合浦县两级。

  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六项基金收入合计26.02亿元(市本级17.30亿元、合浦县8.72亿元),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六项基金支出合计24.42亿元(市本级16.12亿元、合浦县8.30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59亿元(市本级1.17亿元、合浦县0.4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7.05亿元(市本级16.61亿元、合浦县0.44亿元)具体如下:

   

  2016年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分级统计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全市

  市本级

  合浦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26.02

  17.30

  8.72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7.41

  10.61

  6.80

   

   

  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

  6.85

  3.46

  3.39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6.50

  5.05

  1.45

   

   

  (三)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09

  0.80

  0.29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0.29

  0.23

  0.06

   

   

  (五)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0.53

  0.44

  0.09

   

   

  (六)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0.20

  0.17

  0.03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24.42

  16.12

  8.30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7.64

  11.15

  6.49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4.98

  3.68

  1.30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0.75

  0.50

  0.25

   

   

  (四)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0.16

  0.12

  0.04

   

   

  (五)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0.69

  0.50

  0.19

   

   

  (六)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0.20

  0.16

  0.04

   

   

  三、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合计

  1.59

  1.17

  0.42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0.24

  -0.55

  0.31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1.52

  1.36

  0.16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0.34

  0.30

  0.04

   

   

  (四)工伤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0.13

  0.11

  0.02

   

   

  (五)失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0.16

  -0.06

  -0.10

   

   

  (六)生育保险基金本年结余

  -0.01

  0

  -0.01

   

   

  四、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合计

  17.05

  16.61

  0.44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2.00

  1.65

  0.35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9.54

  9.45

  0.09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1.84

  1.79

  0.05

   

   

  (四)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0.92

  0.89

  0.03

   

   

  (五)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2.18

  2.26

  -0.08

   

   

  (六)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0.56

  0.56

  0

   

   

  

  由于决算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全市决算编成后再按《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核准。

  (四)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措施及效果

  1.收入征管措施坚强有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全年的目标任务,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重点,认真执行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在“做大和做实”上下功夫,注重增速和质量、效益同步。多措并举抓好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从一季度开始克服中石化停产检修影响,实现了良好开局,12月份最后冲刺阶段,组织各个责任领导按照“一日一报、一日一商、一日一议”的要求抓好财政收入进度,做到收入进度每日上报,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2016年财政收入增幅和公共预算收入非税占比,排名全区前列,增幅和质量双提升。

  2.财政政策有效落实,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今年以来,市财政认真学习研究稳增长的财政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全力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的力度,全市财政共向上争取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基金补助资金预计达76.27亿元,同比增长9.86%;争取地方政府债券48.4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32.77亿元、新增债券11.71亿元,政府债务在建项目债券4.01亿元。

  二是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加大对重点产业、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投入34.23亿元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其中:三个千亿元产业1.24亿元;林浆纸一体化项目2.62亿元;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项目发展资金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7亿元;城乡基础设施及路网建设11.45亿元;园博园建设及维护3.37亿元;铁路建设配套项目2.54亿元;铁山港区航道建设2.89亿元;渔船更新改造项目0.81亿元;环卫经费1亿元;购房补贴经费1.02亿元;龙港新区建设项目0.37亿元;支持旅游发展及航线培育资金1.82亿元;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经费2.62亿元。

  三是支持园区和非公经济发展。为加强园区建设,提升我市园区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拨付各园区扶持资金18.46亿元,其中:工业园区6亿元、出口加工区6.01亿元、高新区0.3亿元、铁山港临海工业园区4.87亿元、海洋科技园区1.28亿元;安排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和非公经济发展资金0.2亿元,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及非公经济发展壮大。

  四是大力筹措资金落实对重点项目的优惠扶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拨付4.94亿元兑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林桨纸一体化项目、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项目、东盟国际商贸城项目发展。

  五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和节能环保投入。全市财政投入城乡社区建设及节能环保资金27.14亿元,其中:城乡社区建设25.36亿元、节能环保1.78亿元,重点支持全市基础设施、城市路网建设工程、示范路及示范街项目建设、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市政保洁绿化、市政道路建设和维护、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内涝整治、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项目支出,保障民生诉求。另外,今年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07亿元支持“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用于乡村道路、排水、绿化、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争取到“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上级补助资金0.5亿元,并已全部拨付到一县三区。

  六是大力推进平安北海建设。支持反恐斗争和禁毒工作,将禁毒、戒毒经费在年初预算中单列安排。根据《关于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一次性落实我市政法部门人民警察警衔津贴,确保了政法队伍稳定。安排平安城市建设二期租金0.42亿元,加强平安城市建设。支持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工作,在年初预算安排0.61亿元,提高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消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本级财政投入,今年预算安排中级法院和检察院审判综合楼和“两房”建设资金0.47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公检法司工作开展。做好维稳经费保障和驻市部队、武警的经费保障工作,投入0.31亿元支持武警工作。

  3.支出结构继续优化,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今年以来,市财政积极发挥财政惠民生、促发展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统筹分配财力、优化支出结构的首要任务。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我市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2016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投入民生领域支出达到117亿元,同比增长19.37%,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8%。其中,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共计56.79亿元,占支出总量的37.84%,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壮大

  一是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8.84亿元。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导向功能和杠杆作用,运用贷款贴息、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增强农民自主投入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三农”建设,努力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形成多元化支农投入增长格局。投入9.59亿元支持农业发展,促进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投入1.49亿元支持林业发展,主要用于对林业的执法监督、湿地保护、动植物保护、村屯绿化、森林植被恢复、林业技术推广等支出;投入4.25亿元用于水利建设,大力支持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牛尾岭水库、银滩内港海堤修复等水利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投入1.03亿元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及普惠金融发展,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补助、土地治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投入0.54亿元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资金,加强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

  二是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全市教育支出28.99亿元,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投入22.43亿元发展普通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以及大力发展中小学教育,着力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城市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缓解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改善农村中小学校舍、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普通高中及高等院校的教学楼维修建设等;投入职业教育资金2.5亿元,积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另外,市级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3亿元,主要用于新建北师大北海附中、十中、十一中和义务教育“大班额”项目建设、改善各中小学办学条件,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

  三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促进就业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亿元,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投入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64亿元,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投入企业改革补助和就业补助资金0.38亿元,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金等促进就业的补助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投入1.48亿元,主要解决死亡、伤残抚恤、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社会福利事业和残疾人事业;投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临时救助、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城市和农村生活救助等资金1.97亿元,保障全市城市困难居民11.17万人和农村贫困人口42.28万人的基本生活;投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0.13亿元,主要用于对灾民生活救助、灾后重建等。

  四是促进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事业加快发展。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2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经费3.72亿元,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以及市人民医院扩建和第二人民医院搬迁等;投入2.36亿元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力度;投入医疗保障资金7.56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5.13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1亿元,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参合人员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80元提高到420元;同时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深入推进医改、有效提高大病保险水平、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投入计划生育事业0.46亿元,支持计划生育事业加快发展。投入0.42亿元用于食品药品监督支出,用于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五是推动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市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5亿元,不断推动我市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科学技术支出2.37亿元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向科技倾斜,在支持创新型北海建设上迈上新台阶;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0.1亿元,大力助推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文化资金0.79亿元,支持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农家书屋工程、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图书馆新馆建设等;投入文物资金0.44亿元,支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建设;投入0.39亿元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加强现有无线转播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广播电视节目在农村地区的有效覆盖;投入体育资金0.68亿元,新建体育馆,以及大力发展体育竞赛、群众体育、体育健身路径安装和维修保养等。

  六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5.07亿元,大力支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并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投入2.24亿元着力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投入0.14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投入0.3亿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七是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全市交通运输支出5.13亿元,加大对交通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力度,加强公路网络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交通客运网络,有效满足城乡居民日常出行需求。投入2.44亿元用于公路新建、改建和养护;投入1.52亿元用于铁路路网建设等铁路运输支出;投入0.46亿元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投入0.6亿元对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等。

  八是加大对精准扶贫的投入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在充分调研、精细测算的基础上,整合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全市投入扶贫资金2.16亿元 支持扶贫小额信贷和生态移民搬迁,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并确保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支出,确保各级财政将当年按规定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

  4.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市财政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破解财政工作面临的矛盾与难题,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6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全覆盖,市本级编制绩效目标的一级预算单位104个,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绩效目标编制率达到100%;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试点工作,没有100万元以上项目的一级预算单位均要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率达到80%;继续扩大和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2016年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要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年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40个,比去年增长2%。绩效评价资金规模逐步扩大。全年我市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13.53亿元,比去年11.85亿元增加1.68亿元,增长14.18%。继续扩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试点范围。2016年市本级选择55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试点,比2015年的8个试点增加47个部门,占市本级104个部门的53%。继续引入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2016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评价机构,对10个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再评价工作,评价资金8.73亿元,比2015年再评价资金8.18亿元增加0.55亿元,增长6.66%,占市本级评价资金总额13.53亿元的64.48%建立市本土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经过专家初选、资格审查,并通过培训考试合格,选聘了第一批34名北海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

  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通过北海政府门户网将《关于北海市全市和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有关情况的报告》及相关的报表进行了公开。同时组织市本级部门开展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经核查,市本级104个部门,除2个涉密部门(机要局、人防办),宣传部参照上级部门不进行公开外,市本级101个部门已全部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

  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北海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规定,市本级在2015年试编基础上,编制2017-2019年财政规划,并按照“二上二下”程序,与2017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上报。合浦县和市辖三区财政部门也从2016年起正式开始编制2017-2019年财政规划,以后逐年滚动。

  四是深化支出管理改革。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正式上线并取得圆满成功,自20162月成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以来,顺利完成了需求分析、政府采购、确定试点单位、系统开发、数据移植、集成测试、业务培训、切换演练等重要环节工作。该系统上线且平稳运行,实现了数据传送无纸化、审核自动化、业务处理标准化和资金拨付安全化,达到了“安全、便捷、高效”的改革目标。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市、县、乡三级公务卡人员持卡数量,大力提高公务卡报销占公务支出的比例,减少现金使用量。2016年市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预算单位为371个,公务卡开卡单位为371个,占比为100%。公务卡刷卡占现金比例48.73%。乡镇公务卡改革完成了开卡工作,部分乡镇已经实现刷卡消费及结算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加大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监控,杜绝预算单位擅自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账户划转财政资金行为。2016年国库支付系统(市本级)动态监控预警资金105.28亿元,经核实后给予通过资金82.38亿元,退回并责令单位整改资金22.9亿元。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和规范作用日益显现,促进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本级实施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7.17亿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6.76亿元,节约资金0.41亿元,节支率为5.72%。财政投资评审效益不断提高,2016年累计评审预结算项目255个,涉及工程275项,审核资金16.8亿元,审定金额14.25亿元,合理审减资金2.55亿元,审减率15.21%。

  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确保我市政府债务在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限额内。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草拟了《北海市本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市政府审定。切实用好置换债券政策,继续加大向上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力度,争取地方政府债券48.49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项目建设,在今年全市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保障了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续建项目推进,在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稳定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置换债券32.77亿元,全额覆盖2016年到期的银行贷款、BT债务、信托融资等15.23亿元,并提前置换2017年及2018年到期债务17.54亿元,通过政府债务置换,延长了政府到期债务期限,有效缓解了平台公司和政府还债压力,降低偿债成本。

  六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2016年我市进入PPP项目库的项目共6个,总投资40.13亿元,分别为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铁山港至石头埠铁路支线工程、铁山港至啄罗铁路支线工程、北海银滩东区大冠沙基础设施项目、北海市城市污水治理项目、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向重点产业和重要区域。我市参照采用1+N”母子基金投资模式,将设立北海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集中管理北海市本级财政投资资金,重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产业、海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港口、园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北海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计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基金首期财政出资3,000万元,通过发起或配合发起设立、参与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基金的总规模达100亿元以上。

  七是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加强与国、地税的协调沟通,积极解决“营改增”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顺利完成了“5月1日起开票”和“6月1日起申报”工作,目前北海市税制转换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大部分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营改增”降税减负的预期基本实现。

  八是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核定的公务用车保留比例保留公务用车,共保留车辆1,112辆,占涉改车辆(2,080辆)的53%。按照市本级公务交通补贴层次与补贴标准,市本级于3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参改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并于3月份发放到位。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将取消的公务用车向社会公开拍卖,公开处置拍卖工作已完成八批次,共计拍卖车辆375辆,拍卖成交总价为666万元,溢价率55%。另外,积极开展非参公事业单位车改摸底统计工作,为下一阶段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测算和实施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九是严格财政监督。加强对重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民生资金检查,对市发改委等12个部门2015年度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监管制度执行情况、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违规资金220.34万元。加强会计监督,组织开展全市会计监督检查,其中市财政局对市农业局和2个地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违规问题金额合计2.33亿元。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和管理,组织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市辖县(区)2014年-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其他一般罚没收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延伸检查了国土、海洋、教育等相关执收单位。通过检查,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合计3.35亿元。

  (五)向市人大重点报告的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86.87亿元,财政总支出85.5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8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1.25亿元,历年累计收支净结余0.03亿元,将净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市委和市政府的部署,市财政预算在资金安排上,对保运转、保民生方面进行了倾斜。全年市本级财政的重点支出主要有:(1)保障工资发放和维持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8亿元。(2)农业支出3.98亿元、教育支出10.16亿元、科技支出2.22亿元,上述3项支出增幅皆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要求;医疗卫生支出4.66亿元、社会保障支出1.63亿元、文化传媒支出1.4亿元。

  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情况

  2016年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没有超收。

  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目前,与市本级财政发生经常性缴拨关系的389个单位已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包括纳入财政非税收缴管理的中直和区直单位),全市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849个,实际支付数105.28亿元,剩余计5.72亿元,留库率5%,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5.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县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2016年,市财政用本级财力向市辖县区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4.1亿元,涉及农业、教育、医疗、城乡公共设施、社区环境卫生、职工安置以及救灾等方面。

  6.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据统计,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期初余额为170.26亿元,当年新增债务48.69(其中:政府债券48.49亿元,外债转贷0.20元亿元),偿还债务37.71亿元,年末余额为181.24亿元。其中:2016年市本级政府债务期初余额为129.59亿元,当年新增债务43.25(其中:政府债券43.04亿元,外债转贷0.20元亿元),偿还债务33.98亿元,年末余额为138.32亿元。

  从还本付息压力看,2017年-2018年均可通过政府置换债券置换存量债务,2018年以前市财政无债务还本压力,从2020年起,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压力逐步加大,到2021年进入一个还本的高峰期。而随着政府债券的发行,债券利息将逐年增加,但是付息压力仍在可控范围,且政府债券的利率约为3%,融资成本较低。

  7.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

  2016年,市财政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了答复意见并寄达相关代表和单位。在市财政局直接答复代表的151件建议中,A类件为110件,B类件为41件。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使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6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完成较好。这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财政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仍有待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不足,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和新《预算法》规定,积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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