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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8〕1号
发布时间:2018-01-07 09:40     [字体大小:  ]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日                                             

北海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实施方案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质检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2017年6月3日,北海市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顺利通过质检总局验收,9月4日正式授牌,成为继上海、深圳之后的全国第三个国家级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为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结合北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域范围

  参照深圳、上海两地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的实施范围,以北海出口加工区(包括A区、B区)为核心区组织实施,逐步向北海市辐射和复制推广。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抓住“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契机,坚决履行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部署要求,以绿色发展和循环发展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自律”齐抓共管机制为保障,严把企业准入关,高标准引进世界知名品牌企业和高端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产业入驻示范区,加快推动产业从单纯的料件全球维修/再制造向具备设计、研发、生产、售后服务功能的绿色化、高值化、专业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推动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产业发展成为北海市发展向海经济、外贸转型升级、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支柱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早日把北海打造成为我国西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中心。

  三、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大政府投入,加强产业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建立和完善行业标准,坚持绿色发展和循环发展,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与提高园区竞争力相结合,坚持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严把产业准入关,认真执行质量标准和废物排放处理标准,积极引导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绿色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重点,鼓励优先发展未列入国家禁止进口目录范围的工程复印机、工程机械、数控机床、机械装备及关键零部件、通讯设备及通讯终端、船舶和机动车关键零部件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污染的高新技术产品入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原则上不再引进产生边角料、废品、残次品等不能复运出境的产品入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鼓励优先发展用于工业部门、公共部门、以租代售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完善产业链配置,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聚集,不断总结监管经验、建立技术标准和制度,逐步将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业务拓展到民用消费品领域和销往国内外。

  坚持机制创新与行业示范相结合。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强化与具备相关技术的高校或专业技术机构深度合作,大力开展绿色工程与循环工程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发展绿色制造咨询与服务,推进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加快构建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应用技术体系和行业标准,鼓励企业配套建设专业技术研发机构,推进“政、产、学、研、用”相结合,五位一体,协同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总结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模式、监管模式和制度体系,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向全国推广应用。

  四、发展目标

  2018年目标:引企。

  着力优化产业环境、完善监管制度,加快推动检测、维修、再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入境检测、维修、再制造龙头企业,力争2018年规模以上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企业产值达到35亿元。

  2020年目标:增量。

  着力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完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提升园区检测、维修、再制造产业孵化能力,引进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领军企业,以领军企业为核心,逐步打造富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力争2020年规模以上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企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2025年目标:提质。

  着力实现具备设计、研发、生产、售后服务功能的绿色化、高值化、专业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模式,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产品入境检测、维修、再制造产业金融、物流和研发机构,推动产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两端延伸,力争到2025年规模以上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企业产值达到200亿元。基本建成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具有核心竞争力、绿色循环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入境检测、维修、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

  五、主要任务

  示范区将通过完善顶层设计、构建载体平台、培育龙头产业和健全管理制度等途径,优化产业体系,完善功能布局,强化行业自律,增强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一)做好示范区顶层设计,引领产业集群发展

  1.聘请国家质检总局研究机构等高层次研究及专业技术团队对示范区进行顶层设计。按照“高、精、尖”发展定位,结合自身优势、产业现状、比较优势,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细化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科学制定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北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发展向海经济,加快引进船舶关键零部件以及电子信息、新材料、海洋、石化等临港绿色产业高端装备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项目,打造我国西南地区临港绿色产业高端装备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中心。(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北部湾办、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打造循环经济国际合作园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6〕440号)有关促进海关特殊区域内产业向研发、维修、再制造等产业链高端发展和探索共建再生资源国际合作示范园区的要求,争取纳入自治区重点循环经济产业园。促进示范区与龙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合作。加快引进国内外全球维修、再制造知名企业,鼓励和支持示范区内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再制造和循环经济产业扶持资金,积极打造循环经济国际合作园区新亮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北部湾办、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逐步完善示范区基地建设

  4.第一阶段启用20万平方米的北海出口加工区现有的闲置厂房。按照“引进一个、规范一个、成熟一个”的原则,加快推动项目引进、建设和投产。(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投资促进局。)

  5.第二阶段规划建设400亩功能区块。完善厂房、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规划、集中引进、集中管理”的原则,重点招引投资规模大、效益明显的国际知名企业直接设立的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项目,提升产业规模、水平和效益。(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抓好龙头企业培育,增强产业集群竞争力

  6.加大招商力度。围绕产业定位和布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项目引进中坚持确保国家进出口安全,认真研究入境货物开展再制造维修及加工贸易业务法律法规制度,制定禁止入境再制造全球维修负面清单。积极导入多部门联合评审机制,把握“高、精、尖”的发展定位,明确招商方向,制定招商计划(详见附件),以国内外知名企业为重点,兼顾获得国内外知名品牌官方授权的第三方维修/再制造机构,开展有针对性招商,着力引进项目起点高、有规模、有效益、带动能力强、有关键技术和核心知识产权的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项目和企业。(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7.鼓励自主创新。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政府科技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示范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8.促进集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龙头企业,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加速培育绿色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物流业、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产业从单纯的再制造向具备设计、研发、生产、售后功能的集聚化、高端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四)健全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9.优化服务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对进入示范区的项目,除享有优先办理权外,审批办理时限在现行规定基础上尽可能压缩,做到特事特办,全程跟踪服务到位。(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10.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产业准入制度、废物废水处理制度、行业自律制度、企业能力评估制度、全过程监督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结合管委会、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服务和监管职能,共同签署事项共管合作备忘录,搭建园区管理部门共管共治合作平台。制定服务企业业务指引,方便企业办事。建立企业守法状况年度评议考核机制,对守法状况良好企业,坚持采取通关便利、担保放行及上门服务等服务措施,对守法信用差企业,坚决采取劝退和退出措施,确保园区维修、再制造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加强园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围网维护、视频监控、卡口进出及存储设施管理,确保海关监管制度有效实施。通过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管理制度,规范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北海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北部湾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中心支局、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政策。(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构建齐抓共治管理机制。根据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产业的特点,由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北海海关和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行业的监督管理,形成服务和监管合力。市商务局负责产业与政策指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再制造产业发展布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保护把关,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负责企业入园把关,北海海关负责监管货物进出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抓好货物质量安全关。倡导企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项目引进中导入多部门联合评审机制,通报入境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管理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产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完善扶持政策

  3.高新技术扶持政策。充分运用和发挥好特殊监管区“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势,积极打造境内外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基地。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绿色制造、技术改造专项及绿色信贷等政策,重点支持展以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为核心特性的高端智能再制造业,加快培育高端智能再制造研发中心,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高端智能再制造涉及与分析、智能损伤检测与寿命评估、智能拆解与绿色清洗、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形、智能再制造加工等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支持高端智能再制造检测评估中心、公共信息平台交易中心建设,鼓励发展第三方服务,支持推动将经认定的再制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及绿色工艺技术产品目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北部湾办、市科技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4.安排和争取专项扶持资金。结合北海市财力每年安排一定的产业扶持资金。争取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协调自治区产业专项资金给予扶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北部湾办、市科技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5.推进金融创新。协调和发挥自治区、北海市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支持示范区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通过基金、股权投资、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益,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企业自主创新、产业聚集发展,逐步推动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产业向高端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北部湾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6.加工贸易倍增计划。争取将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产业纳入自治区新一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积极争取商务、海关部门支持示范区依法依规扩大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试点种类,争取更多的入境维修/再制造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目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中心支局、市财政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7.开拓国内市场。争取和利用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政策,鼓励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企业申请内销资质。(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8.加大物流补贴。考虑到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产品集装箱流量较大、货值较低和集装箱外贸归集等因素,进一步加大物流补贴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北部湾办、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示范区企业利用高新技术产品发展的相关政策,找准发展定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三)促进人才汇集

  10.集聚产业发展所需的各层次人才。积极吸纳和引进海内外维修和再制造产业高级人才到示范区创业发展,在国际合作中引智聚商。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和完善职业技术培训,加快产业所需的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及技能人才的培养。

落实人才专项经费,对进入示范区工作并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性人才给予补贴。完善高端人才融资、科研、学习、生活、子女教育等政策,强化服务意识,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四)提升监管效能

  11.建设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利用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建设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智能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对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企业对物流、生产、货物进出口的全过程实时监管,加强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实现海关、国检、边检、海事、物流等信息共享,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提高企业效益。(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1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质量、环保、安全自我声明和监督制度。(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3.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加强招商推介

  14.抓好信息发布。通过官方媒体、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和宣传示范区招商引资和建设成果。通过加工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北海示范区专栏,介绍有关入境维修/再制造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布示范区建设成果和企业动态信息。(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5.营造招商宣传氛围。建设示范区展示平台,展现示范区建设成果;设置示范区相关宣传标语、画报、广告板等方式,加强对企业一线人员、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普及入境维修/再制造知识,不断提高公众认同感和知晓度。编印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产业招商手册,制作宣传视频,宣传广告等,多渠道投放招商宣传广告。适时邀请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政府监管部门、知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知名企业代表,开展入境维修/再制造国际合作座谈会、推介会,营造浓厚的招商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北部湾办、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16.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行业标准化建设,培育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总结和创新示范区建设和监督管理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产业发展提供实践参考。(牵头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北海海关、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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