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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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北海市为民办实事通报

发布时间:2016-12-29 08:57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

 
简 报
 
第十期
 
 北海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编印                                                2016年12月13日
 
关于11月份北海市为民办实事事项进展情况的简报
 
    2016年全市8个责任单位承办为民办实事事项共18项。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暂不把中山公园项目列为督查项目;由市公安局牵头的“新建市区10个主干道路口信号灯、新建市区10套主干道路口电子监控系统、完成市区施划道路标线4000平方米建设,改造提升建成城区道路标牌” 3项指标评分标准调整为12月底建成试运行,其中“市区施划道路标线4000平方米建设”由市公安局负责,“改造提升建成城区道路标牌”由市城管局负责。
    从督查情况看,截至11月底,已按“四定”推进的事项14项;未按“四定”推进的事项3项,责任单位为银海区政府(2项)、市发展改革委(1项)。未按“四定”推进的为民办实事事项:北海市儿童医院主体建设、贯通杭州路(广东路至长沙路段)工程、开工建设北海市体育馆。对存在问题较多、且未能按“四定”计划推进的为民办实事事项。请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过问并亲自布置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做好工作对接,加大工作力度,务必确保为民办实事事项如期完成。
 
    附件:11月份北海市为民办实事事项进展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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