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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政协十届一、二次会议提案第199号

发布时间:2017-10-17 15:13   作者:   [字体大小: ]

 

 题目:关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民进市委会

 承办单位:市农业局(主),合浦县政府(协),海城区政府(协),银海区政府(协),铁山港区政府(协),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协),市财政局(协)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而抓实村级集体经济,找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的结合点,是实现贫困村从“输血”向“造血”功能的转变,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提升脱贫开发的质量和效益的一剂“良方”,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各级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拿出一部分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周转金,金融部门要在农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发展上大力支持,各部门应在税收、工商管理上,对村级兴办的集体企业和各种经营项目适当给予减免。建议各级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贫困村发展项目基金,重点扶持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困难的村。

 二、以资金积累滚动为切入点,发展集体经济。一是要合理界定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绝不能只图眼前利益,急功近利,对开发的项目一卖了之,而是要采取合理的经营方式,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和长久化。二是在集体经济发展后,必须很好地兼顾积累与发展的关系,既要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为村民办实事,搞好基础设施环境建设,使村民切身感受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来的好处,增强他们对村“两委”班子的信任感。同时,还要考虑集体经济的扩大再生产,经营好村集体经济项目,抓好集体经济的管理,为村集体提供长远、稳定的经济收入。

 三、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好带头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首先着眼于农村“两委”班子的加强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选好村领导班子,把那些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强烈意识、开拓精神和不怕吃苦、秉公办事的人选进班子。

 四、对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干部制定奖励政策,使村干部的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积累的增加有机挂钩,形成内在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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