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政协北海市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工作

北海市政协十届一、二次会议提案第271号

发布时间:2017-10-17 15:19   作者:   [字体大小: ]

题目:关于北海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市政协社法委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主),市规划局(协),市国土资源局(协),市财政局(协),市教育局(协),市商务局(协),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协)
提案形式:专委提案
内容:
    发展养老服务业,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城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新平台和切实解决民生关注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我市应充分发挥生态、气候、旅游、地理、海洋产品等方面的优势,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主体、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用3至5年的时间,逐步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此建议:
    一、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一是营造产业发展氛围。加强宣传,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业在北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以增进共识,提振信心,形成一个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促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从而提高对产业发展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二是形成养老服务业发展合力。发展北海养老服务业涉及到民政、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国土、国税、地税、物价、卫计、编办等多个部门,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协作沟通,互相配合,切实形成合力,实现“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
    二、完善养老服务业建设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选点规划、用地审批、产权登记、运营补贴奖励、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职责;制定出台促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及失能、困难老人养老补贴的具体办法,使各项扶持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发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督促协调,确定各成员单位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评审申报、资金配套、规划许可、医养结合、专业服务人员教育和培训、职称评定、以及融资和运营风险评估、保险)等方面的职责和责任。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预算,加大财政资金在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方面的投资比例;增加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政府补助资金,提升项目建设资助标准和运营资助标准。四是解决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用地难问题。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用地难问题。
    三、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机构。一是发展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各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事业投入机制。二是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四、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一是完善政策,整合部门资源,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形成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按照就近方便、小型多样的原则,建立以社会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潜力。但仍需在管理上规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增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二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推行“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拓展以社区养老为主的老年人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和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积极鼓励职业教育机构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管理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食品用品开发等专业,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采取委托培养、政府资助的形式对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在岗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大力提倡社会互助,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培训,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六、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一是建立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为老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服务便民网等便捷的求助和服务信息沟通渠道,便于老人进行日常咨询和紧急求助。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相关行业拓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和信息服务,加强残障老人专业化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开发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产品,引导商业机构设立老年用品专区。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七、加大媒体宣传,提高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关注度。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办栏目,全方位宣传报道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我市养老服务业未来的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宣传,有助于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中来。同时要倡导现代养老理念,改变传统养老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人人关心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良好氛围。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版权所有 (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海市委员会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