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1月20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预计1月21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51-7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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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海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北政发〔2017〕51号
发布时间:2017-12-31 15:10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     [字体大小:  ]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 号)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市本级45个部门的10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已于2017年12月1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把审核确定后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把流程图汇编成册置放于信息查阅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自治区要求报送自治区主管部门备案。

二、因此次公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内容较多,将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zhisen.com公布,不再以纸质形式印发。

三、各级各部门要确保公布的清单和流程落地见效,让申请人在办事窗口、查询端口都能方便查询到简单明了的流程图,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我市将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权责清单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程序报市编办(审改办)审核调整。

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责任机制,注重加强自检自查,切实把工作做实,防止清单流程公布流于形式,真正按规范流程行使职权。

五、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行政权力依法依规、权责一致、高标便民、公开透明运行。

附件:北海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部门名单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北海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部门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文新广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审计局、安全监管局、统计局、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质监局、行政审批局、林业局、体育局、民宗局、信访局、保密局、市志办、物价局、粮食局、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局、人防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农机局、社保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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