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于更新北海市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4 15:35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为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桂价费〔2016〕5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综〔2016〕30号)的精神,我局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重新整理规范,并按规定对《北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北海市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更新,现予以公布。

 

     附件1-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2-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doc

 
                    2017年7月13日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06006473号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