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最美家庭”
推选工作的通知
委辖各妇女组织:
根据北海市妇联《关于2017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北妇发〔2017〕15号)的要求,市直属机关妇工委近期将在市直属机关中推荐“最美家庭”参加全市评选,再由市活动组委会择优推荐参加广西“最美家庭”评选,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家和万事兴·喜迎十九大”为主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以及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巩固深化市直机关“传承好家风·涵养好作风”活动的基础上,突出机关特点,突出先进示范,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家庭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推选名额和范围
市妇联分配给市直属机关5个全市“最美家庭”名额(含1个勤政廉政家庭),此次推选在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家庭 范围内进行,请各单位择优推选。
三、推荐要求
各单位继续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采取家庭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逐级择优推荐。重点推出在勤政廉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清洁生态等某一或几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展示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具有一定的群众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家庭。
四、报送材料
(一)候选家庭需填写《北海“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三份。
(二)候选家庭需提供3张体现家庭主要事迹的电子版图片,图片须为jpg格式,大小不小于2M,尺寸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且每张图片需配一段不超过50字的说明文字。
(三)推荐表和图片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机关妇工委电子邮箱:jgfgw2016@163.com。
以上材料请于5月31日下班前报送完成。
联系人:殷 波 联系电话:2032523
附件:《北海“最美家庭”推荐表》
北海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北海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