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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2013-08-08] 来源:市委办公室 网络编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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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发〔2013〕9号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发展规划(2010-2020)》以来,在国家及自治区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涠洲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涠洲岛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旅游强区”战略,加快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发展规划(2010-2020)》,有效解决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尽快把涠洲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度假海岛”,推动北海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加快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决策部署、发挥优势促进北海旅游产业大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北海、造福涠洲人民的重大举措。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对国家、对北海、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的理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与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强大合力,采取有力措施,讲求工作实效,共同推进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加快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要求,牢牢把握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开发建设,加强综合管理,全面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发展高端特色旅游,努力把涠洲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度假海岛。
    (三)基本原则
    坚持做到规划先行。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和完善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发展规划,明确功能区布局、开发建设时序、重点区块建设,严格按照规划推进开发建设,大力发展高端旅游。
    坚决保护生态环境。坚持正确处理加快开发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进行开发建设,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实现永续发展。
    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以“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办法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促进和谐发展,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切实关注群众利益。在推进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兴岛惠民,高度重视并合理兼顾岛上居民在转产就业、增收致富、社会保障和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的期盼与需要,让群众分享更多的开发建设成果。
    (四)发展目标。到2015年,把涠洲岛旅游区初步建成国家旅游度假区, 形成特色海岛旅游产品竞争优势,发展成为北部湾地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区域性国际休闲度假目的地和广西旅游产业的重要增长点;到2020年,把涠洲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度假海岛”。
 
    二、主要任务
    (五)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根据《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发展规划(2010-2020)》、《涠洲岛旅游区(镇)总体规划(2011-2025)》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抓紧编制完善涠洲岛旅游区交通、能源、旅游产品、物流配送、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利用、集贸市场建设等各专项规划,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在学校和幼儿园、公共文化设施、医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各级各类行政机构及基层组织办公、小公园小广场、公共厕所和殡仪馆等公用设施、发展集体经济和解决群众就业等方面,都要合理安排或预留用地。做好重点景区及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与各项规划衔接,做到谋定而后发,加大规划管理和执行力度,确保开发建设有序推进。
    (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环岛路、连接重要旅游景区的主干道路及支线道路、货运码头、渔业码头、停车场、水上飞机场等交通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涠洲口岸设施建设及扩大开放,为游客和岛上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服务。
    加快供水设施建设和取水监管。严格实施用水规划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建设涠洲岛供水应急工程、雨水收集工程、基流收集工程、涠洲水库主坝防渗及清淤扩容工程、涠洲水库水厂技改工程等项目建设,适时建设海水淡化工程。加强对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及取水监管,限期关停布局不合理的现有水井。逐步实现涠洲岛旅游区的水务一体化经营。
    加快能源设施建设。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有关企业增加供电量,积极发展燃气发电,形成分布式电源,加快电网改造,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推广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加快发展管道燃气,逐步形成以燃气发电为主体、冷热气联供一体化的能源供给体系。
    加快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扶持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改善涠洲卫生院医疗条件,完善卫生服务网络,满足居民和游客医疗保障需要。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旅游景区景点建设。重点推进鳄鱼山景区创5A,加快盛塘村宗教文化民俗景区、湿地生态示范景区、珊瑚礁海洋公园、海洋博物馆等景区景点建设,加快形成相对完整的观光旅游景观体系。
    加快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建设。重点加快南湾风情街、游艇俱乐部、海岛风情演艺、海上游乐、休闲运动等项目建设,加快形成独具特色的休闲旅游娱乐体系。
    加快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开展游客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高端度假酒店、康体疗养基地等接待设施项目建设,推进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建成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休闲度假设施,加快形成功能完备的旅游接待服务体系。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加大防护林生态屏障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适度调整涠洲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范围,选择合适区域适当保留传统农业种养,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示范景区景点,促进生态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岛上居民和游客环保意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关,严禁建设高污染、高风险项目。
    强化生态和环境风险防范。扎实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乡风貌改造步伐。重点加强中海油涠洲岛终端厂和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环境风险预防,加强企业生产、物料储运等环节风险防范。严格海岛周边海域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养殖、无证经营、违法采海沙和偷采、销售珊瑚的行为。预防涠洲岛上淡水过度开发,严防海水倒灌。
    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涠洲岛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涠洲岛垃圾中转站项目、涠洲岛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完善中水回用配套管网,解决岛上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直排入海问题。
    (九)整合推进集贸市场建设。加快涠洲中心市场、西角市场的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涠洲岛农贸市场搬迁,改善经营条件、完善市场功能,促进商贸协调有序发展。加大对涠洲市场、涠洲岛农贸市场及南湾码头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禁违法搭建和沿路摆摊,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秩序。
    (十)加强对岛上居民自建房屋的管理引导。加快涠洲岛旅游区村庄规划和回建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确保村庄规划、搬迁回建区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整体推进民居和村容村貌的景观化改造,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尽快出台涠洲岛旅游区宅基地和房屋建设审批办法,满足岛上居民合理建房需求。加快搬迁回建区建设,努力解决搬迁户的住房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防控,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占滩行为。
    (十一)提高旅游行业监管水平
    合理兼顾各方利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促进旅游行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规范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和个体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涠洲岛旅游景区公司、航运公司和旅游服务个体经营户的利益。
    强化旅游市场管理。以宣传贯彻实施《旅游法》为抓手,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监督和对导游的教育培训,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全面提高旅游综合服务水平;抓紧研究出台《涠洲岛旅游区农(渔)家乐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自治区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标准》对岛上“农家乐”进行星级评定,组建涠洲岛旅游区农(渔)家乐协会,对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加入农(渔)家乐协会的农(渔)家乐业户,进行全面的登记审核,加强教育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接待服务水平。
    加强旅游交通运输管理。适当增开北海至涠洲岛班轮,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合理规划设置公交营运班线及旅游专线,逐步实行旅游交通一体化管理和岛上各景区景点“一票通”经营模式;充实交通监管执法力量,加大交通综合执法力度,提高交通执法水平,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取缔违规经营车辆和船舶,严格规范客运市场,为游客和岛上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
    加强海上游乐管理。合理规划海上观光、潜水、游乐区域,加强对观光船舶、水上摩托艇、潜水等项目的管理与监督,逐步实行公司化管理,取缔非法海上观光、潜水、游乐经营。
规范和完善各类人员上岛管理。规范和完善游客、岛上居民和涠洲籍人士、驻岛部队官兵、岛上工作人员和上岛公务人员的管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十二)统筹谋划和推动全岛产业发展。根据涠洲岛的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科学谋划和积极推动全岛产业发展,突出发展旅游产业,促进旅游与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与建设融合,同时合理适度发展提升农渔业、工艺品制作、文化产业和商贸服务等其他绿色低碳产业,拓宽旅游产业发展支撑面。
    (十三)努力提高岛上居民生活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改进创业就业服务,加强各类技能培训,采取联合投资、以土地或房产入股等方式,鼓励岛上居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农(渔)家乐”经营、旅游纪念品经营、公共设施维护有偿服务、岛上农贸市场经营,探索尝试让岛上居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形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促进岛上居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增加公共财政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社保等领域的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优惠照顾有条件的岛上居民送子女到市区学校上学,让岛上居民在支持和参与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分享更多的发展成果。
    三、保障机制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解决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工作。市委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委、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兼任,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协助市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和驻市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与要求,健全工作机制、配足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职责,形成推进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强大合力。
    (十五)健全管理机制。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调整理顺中共涠洲岛旅游区工作委员会、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和职能,对其内设或下设机构与涠洲镇党委、政府及站所进行合理调整,职能交叉重叠的,实行合二为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扁平化管理。切实理顺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与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在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的中层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运转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先实行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原则上一般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管理监督由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及涠洲镇人民政府负责,重要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管理监督暂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调整。涠洲岛旅游区教育系统的人事和业务管理由市教育局负责、卫生系统由市卫生局负责全面接管。市直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旅游、海洋、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和海事、工商、税务等驻市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充实加强驻岛工作力量、加强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
    (十六)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中共涠洲岛旅游区工作委员会、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积极探索涠洲岛旅游区干部配备、交流和人才引进、使用的激励保障机制,通过组织调动、公开招聘、面试考察、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和紧缺人才。涠洲岛旅游区和派有工作人员在涠洲岛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评,确保他们在职在岗、履行职责。
    坚持在“三个一线”选拔和任用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激励干部在涠洲岛干事创业的具体办法,不断改善岛上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探索试行对长期任职的村干部因年龄原因离任后给予合理补贴、对村民小组长给予基本报酬的具体办法,注意发挥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在动员群众配合征地搬迁、推进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十七)建立资金扶持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搭建投融资平台,筹措更多资金投入开发建设。对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产业发展重点项目,适当给予资金扶持。在2015年年末之前,涠洲岛旅游区范围内的税收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净收益、海域使用费收入地方留成扣除海洋管理部门必要费用后的部分,涠洲岛旅游区门票收入和旅游区组织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留给涠洲管委会用于保障基本支出、完善基础设施、壮大经济实力和发展社会事业;按照项目征用土地总面积10%的比例,规划安排农民就业用地,由基层组织安排专门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十八)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坚持“廉洁建岛”,以防为主、堵塞漏洞,畅通渠道、完善机制,加强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纠正各种不正之风,防止出现消极腐败现象,保障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十九)着力营造良好氛围。精心策划、加大投入、讲求实效,积极利用网站、微博、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依法保护涠洲岛生态环境、加快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相关动态、成效和经验,广泛推介涠洲岛的独特魅力,打响涠洲旅游品牌,不断提升涠洲岛旅游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十)协力抓好具体落实。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中共涠洲岛旅游区工作委员会、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和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搞好工作衔接,把加快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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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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