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22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3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9 10:41   文章来源:北海市教育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北海市教育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推行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风行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客观需要。北海市教育局在2013年重点在健全组织机制、规范公开流程、突出公开重点等方面做好工作,不断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对社会事业特别是教育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成立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局长、书记分别担任这两个小组的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别担任各小组的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专门下设了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依靠教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建立制度,规范流程。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为进一步规范流程,我局建立多项制度,如《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以及《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
(一)各科室工作职责及有关办事程序公开。在我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专栏予以公布,在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窗口同时进行网上公开。
(二)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上级有关重大政策,局党委、机关及各科室重要决策和信息实行公开,教育阶段性和专项性规划予以公开。
(三)干部任用公开。本局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学校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原则上要竞聘上岗。要公开政策、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办法、结果及任职期限。
(四)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公开。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行竞聘上岗。公布竞聘科目、竞聘学校、应聘基本条件、竞聘办法、报名人员名单、录取名单及应聘人员的应聘成绩。
(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开。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职评指标、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评审结果。
(六)招生考试公开。大中专招生,职高、普高招生,成人招生,小学毕业生分配等各类招生都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纪律、录取办法、录取结果。
(七)全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开。定期向局长办公会议通报一次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全市教工代表大会或年度教育工作会议通报一次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预、决算情况。
(八)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招标公开。机关大宗物品的采购和基建要实行公开招标。凡1000元以上物品一律由物品采购小组公开采购。办公室、计财科、监察室、督审科等有关科室参与大宗物品的集体采购或公开招标等工作。
(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局党委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市纪委报告一次。
(十)其它需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北海教育局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北海市教育局自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监控和反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健康更加有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检查、督促力度,加强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三是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有效机制,全面运用各类信息公开渠道,特别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利用水平,使我市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源头、公开制度保障、公开渠道建设、公开效果反馈、公开效能评估等层面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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