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22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3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08 11:42   文章来源:北海市教育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并配备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各科室的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为进一步规范流程,我局建立多项制度,如《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以及《北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办事指南等全部公开。同时,认真做好政府民户网站的维护管理,设置领导简介、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务公告、政务信息等栏目,并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现我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北海市教育局)、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教育局)、北海市教育网、北海市教育局政务微博、北海市教育局政务微信等5个信息公开载体。
  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采用一定方式,将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裁量基准规范统一、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监督渠道等,规范办事公开格式文本。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办事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充分利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申请。政府网站首页应设置依申请公开栏,提供申请表格标准文本下载,或提供直接填写、提交申请的电子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政务公开主管机构要加强与法制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依法解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问题的能力。
(四)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新闻发布、发表文章等渠道,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政策解读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执行口径、操作方法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落实的措施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重点解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在工作过程中,我局一旦发现虚假、不完整的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北海教育网更新发布。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年内通过网站公开信息252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06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04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每季度提供信息4条,全年共公开信息16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
  1.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公开。各科室工作职责在我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专栏予以公布,在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窗口同时进行网上公开。
  2.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上级有关重大政策,局党委、机关及各科室重要决策和信息实行公开,教育阶段性和专项性规划予以公开。
  3.干部任用公开。本局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学校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实行竞聘上岗。公开选拨、任用政策、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办法、结果及任职期限。
  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开。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职评指标、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评审结果。
  5.招生考试公开。公开大中专招生,职高、普高招生,成人招生,小学毕业生分配等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纪律、录取办法、录取结果。
  6.全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开。每年向全市教工代表大会或年度教育工作会议通报一次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预、决算情况。
  7.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招标公开。机关大宗物品的采购和基建要实行公开招标。凡1000元以上物品一律由物品采购小组公开采购。大宗物品的集体采购或公开招标等工作由各相关科室负责并全程监督实施。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局党委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市纪委报告一次。
  9.其它需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按相关规定答复,但申请人不满答复意见,后诉至法院,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按相关规定认为该申请的信息属于不公开的信息,但申请者坚决认为是该公开的而诉至法院,现仍在审理之中。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负责具体承办。同时,教育服务便民大厅的使用使各类教育信息更公开、更便于群众查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北海教育局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1件关于申请公开“招聘考试录像”的请求。我局按相关规定答复,但申请人不满答复意见,后诉至法院,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监控和反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健康有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检查、督促力度,加强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三是不断探索建立信息公开的有效机制,全面运用各类信息公开渠道,特别是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利用水平,使我市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源头、公开制度保障、公开渠道建设、公开效果反馈、公开效能评估等层面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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