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北海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16 11:09   文章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北海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北海日报、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nzhisen.com)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
    我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工作高度重视,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投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驻市中直、区直单位行动迅速,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加强《条例》实施组织领导。市政府切实加强实施《条例》的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辖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驻市中直、区直有关单位均组织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切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集中梳理,为《条例》实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明确了编制工作的指导原则、内容范围、组织保障、工作责任、工作要求以及任务分工。市政府本级、各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在指南编制方面,包括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依申请公开的注意事项、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程序和答复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在目录编制方面,包括了机构概况、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动态、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人事信息、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栏目。
    二是搭建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09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北海市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北海市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并组织力量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统一调整优化,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开目录和公开内容。目前,市直各部门、驻市中直、区直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等86个单位进入了平台;市辖县、区政府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均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09年,市政府、市辖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共公开政府信息2万5千多条。市档案局、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专门的查阅场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制定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市政府制订印发了《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北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北海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北海市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北海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关于向“两馆一中心”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具体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转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编委办、保密局、档案局、监察局、经济研究中心等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办、编委办、保密局、档案局、经济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对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结果是否真实、可信的审议审核。同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迎接国办、区办检查工作,9月中旬,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经济研究中心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组实地抽查了全市15个部门和3个县区,网上检查了86个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检查了市档案局、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查阅场所按要求所做的相关准备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通报了检查情况,并责令不按时效发布信息、不按要求发布信息的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二、关于主动公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相关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市制定了完善详细的公开目录,各级各部门切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本级本部门本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两馆一中心、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截至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00多条。我市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机构概况和工作动态。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和工作动态等信息17384条。
    二是重大决策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各项专项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信息4080条。
    三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了城市总体规划,市重大项目、政府性公益项目等建设推进情况。城乡建设中,补偿、赔偿情况等。
    四是公共卫生和教育方面。公开了卫生行政部门执法的法律法规 、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转学借读等方面的信息。
    五是人事方面。公开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后勤人员招考、录用结果,单位人事任免等情况。2009年累计发布人事信息1763条。
    六是劳动保障、民政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最低收入标准、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退役士兵补助安置等信息。
    七是应急管理方面。向社会公开了非涉密的各类应急预案。
    2009年,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市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三、依托自治区“两个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我市切实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录入的要求,组织好相关培训工作,全面启动了“两个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开展“两个平台”信息录入以来,我市共在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公开信息25000多条,全市各有关部门、区直驻市部门全部完成了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的数据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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