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北海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7 15:41   文章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海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北海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等。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布。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北海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增核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并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成立政务公开科,相关工作人员和经费得到了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北海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印发了以下17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制度、运行管理制度、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应急处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查处办法从制度上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3年1月,市政府办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北政办发〔2013〕7号),调整、更新了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相关部门也及时调整、更新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公报、报刊等。这些载体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着力推进公共财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共事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民政捐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社保、教育、安居等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涉及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尤其是物价、环保、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民政、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捐赠等社会热点问题。
    2013年,市级各部门按要求公开财政收支预算表;编制并公布北海市空气质量日报、空气质量信息月报、水质信息月报;按季度编制并公布北海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通过政府网等渠道进行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名单公示、申购经济适用房对象名单公示;及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情况等,确保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政府信息,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3年北海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市政府编印了2013年度《北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汇编》和12期《北海市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内容包括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全市和市本级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3年北海市重点工作“四定”任务安排表等,均放在“一中心两馆”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免费发放给办事群众并提供查阅。
    二是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目前,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市直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共104个单位进入了专栏,网络运行状况良好,无异常数据。各单位均在专栏里设有单独的网页,依照《北海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和《北海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要求公开目录,并结合本单位承担职能进行筛选、补充。
    三是按照自治区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机制,规范、及时、准确地提供内容保障信息;完成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在北海市人民医院、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图书馆等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部署应用。2013年,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电子监察系统的四项采集指标中,北海市“信息发布总量”、“信息完整率”、“更新率” 在全区14个地市中排名第一。
    四是坚持每季度在《北海日报》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公布市政府规范性、周知性文件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行政审批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等。
    五是举办2013年北海市首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组织全市48个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到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600多份,接待群众和企业咨询4100余人次,积极宣传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发布机制,就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网民关注度高的环境状况、天气气候概况等重要、热点的政府信息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2013年以来,全市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共13场次;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全市30多个部门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 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落实工作人员,完善查询设施。各查阅点在显著位置标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室)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牌子,公开了服务电话,配置了电脑、复印机、LED显示屏和触摸屏查询机等硬件设施,实现了纸质信息查阅和电子信息查阅同步,并公开、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
    (四) 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市辖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按照要求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更新,查漏补缺,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受理48件,答复48件,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8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办公地址在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接待场所设施完善,工作运行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有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涉及面广,信息量大,政策性强,但由于很多部门没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一些信息难以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有待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努力提高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四是积极探索、拓展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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