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突发性大规模游客滞留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 15:28   文章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政办〔2016〕81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突发性大规模游客滞留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突发性大规模游客滞留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18日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突发性大规模游客滞留应急预案
 
    一、预案总则
    (一)编制目的。针对涠洲岛旅游区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临时海上交通管制等原因引发的突发性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为维护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自治区、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预警,部门联动;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四)分类分级。根据岛上公安警力、驻岛各单位工作人员力量、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运力和岛上生活物资储备情况,突发性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按照滞留人数、滞留时间等因素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IV(一般)。
    1.游客滞留人数在4000人以下(含4000人)时,定为IV级(一般)旅客滞留事件。
    2.游客滞留人数达到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含8000人)时,定为Ⅲ级(较大)旅客滞留事件。
    3.游客滞留人数达到8000人以上,12000以下(含12000人)时,定为Ⅱ级(重大)旅客滞留事件。
    4.游客滞留人数超过12000以上时,定为I级(特别重大)旅客滞留事件。
    5.游客滞留时间每超过3天的,相应提升一个等级。
    二、组织体系
    成立涠洲岛旅游区游客滞留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涠洲岛旅游区滞留游客的安置、疏导、离岛工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涠洲岛旅游区及公安维稳的副市长分别任副指挥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十一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报告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职能。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公安边防支队、武警北海支队、广西海警第一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政府新闻办、市财政局、海洋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卫计委、旅发委、工信委、物价局、金融办、气象局、北海军分区、北海海事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供电局、市人民医院、北海农村信用社、中国移动北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北海分公司、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中海油湛江分公司涠洲终端处理厂、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以及驻岛相关单位。
    十一个工作组职责与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交通运输局、气象局、海洋局、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协调各组工作,负责预警预报工作,提前了解未来一周内天气、海洋等情况,发布停航信息工作,告知游客气象和航班信息,负责向市政府报告信息。
    (二)舆论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政府新闻办、网信办、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旅发委、北海海事局、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对外及时发布有关游客滞留相关信息,根据实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关注舆论动态,防止恶意炒作。
    (三)现场处置组
    牵头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北海海事局、市公安局、市公安边防支队、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气象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主要职责:对聚集码头、政府大院、景区景点等场所的游客进行说服、解析、安抚;协调解决游客提出的合理诉求,对困难游客提供必要的帮助;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滞留游客的安抚工作,组织引导各旅馆妥善解决游客滞留期间的住宿问题。
    (四)统计调查组
    牵头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工商局、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统计岛上滞留游客数量;通过广播和电话等形式,向农家乐发布天气预报及航班信息;入村了解游客困难和社会动态,安抚游客。
    (五)市场供应组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财政局、物价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北海农村信用社。
    主要职责:调查市场食品药品供给、储备、物价等情况,打击和查处各类囤积物品、哄抬物价行为;组织商家、企业在游客滞留期间作出不提价承诺,拒绝哄抬物价;根据岛上物资紧缺程度,协调船只从市区运送食品、商品上岛;协调银行保证充足的现金供应市场;落实应急食品储备。
    (六)供水供电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工信委。
    配合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北海供电局、中海油湛江分公司涠洲终端处理厂。
    主要职责:保障游客滞留期间岛上水电供应。
    (七)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驻岛部队卫生室。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队伍,组织卫生防疫,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患病受伤游客进行救治;加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
    (八)维稳治安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北海军分区。
    配合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公安边防支队、武警北海支队、广西海警第一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对岛上出现的非法游行示威、冲击政府、散布谣言、哄抢物资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维护岛上正常交通秩序。
    (九)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驻岛各部队,驻岛各机关,中国移动北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北海分公司、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保障正常的网络、通信;统一调配车辆;解决参加应对处置滞留游客事件的工作人员用餐、饮水问题;协助做好滞留特殊、特困游客食品和住宿等相关工作。
    (十)离岛疏散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公安边防支队、北海军分区。
    配合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广西海警第一支队、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北海海事局、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组织游客离岛,努力维护游客离岛秩序,防止在码头侯船安置点发生人群拥挤和踩踏事故,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游客滞留事件中的火灾扑救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运力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北海海事局、市公安边防支队、广西海警第一支队、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主要职责:保障运送游客离岛的船只运力充足,确保航道顺畅,第一时间将滞岛游客送回北海市区。
三、应急响应
    (一)发布预警
    涠洲岛旅游区游客滞留预警的发布与解除由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负责,预警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信息由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根据对游客滞留的监测监控情况及时进行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预警信息内容应包括事件的级别、可能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二)信息报告
    涠洲岛旅游区游客滞留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是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发生游客滞留事件后2小时内,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要将事件信息报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突发事件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信息来源,事件初始原因、类型,已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影响范围和可能影响范围,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处置效果,事件发展趋势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信息要素。
    信息首报采取先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上报的方式,续报要以书面形式。
    (三)启动响应
    根据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的不同等级,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1. 可能停航前的应对。
    综合协调组对接市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提前了解未来一周内天气情况,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以中央气象台预报信息为参考,以北海气象台预报信息为准,重点关注连续西南风天气、台风预警等情况,发现有未来48小时风力预报达到8级或8级以上的,立即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向岛上游客发布天气预报及可能停航消息,负责通过广播和电话、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向岛上各村委、旅游区从业者及岛民发布天气预报及可能停航信息,提醒游客及时离岛,同时提前利用景区景点的广播、电子屏幕、网络宣传平台等向游客发布天气预报及可能停航信息,提醒游客及时离岛,防止滞留事件发生。
    (2)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有宣传平台,如船岸广播、告示、短信、网络、电话等告知游客及旅行社未来一天的天气情况,正常情况下停航的要提前24小时对外发布停航信息;同时在停航前24小时停止运送游客上岛,并增派空船赶赴涠洲岛接回游客。
    2. 滞留游客处置。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工作组要立即按工作职责快速开展工作。综合协调组第一时间与统计调查组联系,核实滞留游客量后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作出处置安排:
    (1)滞留游客达4000人以下(含4000人),由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协调岛上各相关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2)滞留游客达4000以上8000人以下(含8000人),从市区增派120名警力上岛维持秩序,并协调军分区安排驻岛部队出动200名官兵协同维持秩序,出动驻岛部队卫生队到码头或指定地点对患病受伤游客进行救治;
    (3)滞留游客达8000人以上12000人以下(含12000人),从市区增派180名以上警力上岛维持秩序,并协调军分区安排涠洲部队出动300名官兵协同维持秩序,出动驻岛部队卫生队到码头或指定地点对患病受伤游客进行救治;
    (4)滞留游客达12000以上,从市区增派240名以上警力上岛维持秩序,并协调军分区安排驻岛部队出动400名官兵协同维持秩序,出动驻岛部队卫生队到码头或指定地点对患病受伤游客进行救治。
    3.复航后游客离岛疏导。
    (1)分批引导。按5个关卡对游客和车辆进行疏导、控制,分批放行,按统一路线进码头上船,第一道关卡对游客和车辆进行管制、疏导,阻止车辆进入码头;第二道关卡至第五道关卡为游客集中等候区,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每次放行500-1000人。各道关卡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道关卡设在西角回建区旁的三角路口;
    第二道关卡设在环岛路与梓桐木交叉路口;
    第三关卡设在西角村路桥公司旁的路口;
    第四关卡设在西角码头大门口;
    第五关卡设在西角码头景区公司验票口。
    (2)警力及工作人员配备。
   
应急响应等级
市直警力
驻岛官兵
边防派出所
武警中队
交警大队
执法大队
涠管委
涠洲镇政府
合计
Ⅰ级应急响应(12000人以上)
第一关卡
24
40
1
2
2
5
5
5
68
第二关卡
48
80
2
4
0
10
5
5
122
第三关卡
48
80
2
4
0
10
5
5
122
第四关卡
48
80
2
4
0
10
5
5
122
第五关卡
72
120
3
6
0
15
0
0
168
小计
240
400
10
20
2
50
20
20
602
Ⅱ级应急响应(8000人以上12000以下,含12000人)
第一关卡
18
30
1
2
2
5
5
5
68
第二关卡
36
60
2
4
0
10
5
5
122
第三关卡
36
60
2
4
0
10
5
5
122
第四关卡
36
60
2
4
0
10
5
5
122
第五关卡
54
90
3
6
0
15
0
0
168
小计
180
300
10
20
2
50
20
20
602
Ⅲ级应急响应(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含8000人)
第一关卡
12
20
1
2
2
5
5
5
52
第二关卡
24
40
2
4
0
10
5
5
90
第三关卡
24
40
2
4
0
10
5
5
90
第四关卡
24
40
2
4
0
10
5
5
90
第五关卡
36
60
3
6
0
15
0
0
120
小计
120
200
10
20
2
50
20
20
442
Ⅳ级应急响应 (4000人以下,含4000人)
第一关卡
0
0
2
4
2
10
4
4
26
第二关卡
不设立
第三关卡
不设立
第四关卡
0
0
3
6
0
15
6
6
36
第五关卡
0
0
5
10
0
25
10
10
60
小计
0
0
10
20
2
50
20
20
122
    (3)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码头管理部门和接待部门,其码头工作人员在码头内配合警力及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游客疏导工作。
    (五)应急结束
    滞留旅客疏导离岛完毕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六)善后处理
    因航班信息没有及时有效告知游客、没有按有关规定控制游客流量、停航前运送游客上岛且不及时运送游客离岛等造成停航后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由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承担善后处理工作。
    (七)调查评估
    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各工作组,对游客滞留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八)信息发布和通报
    根据《北海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预案》的有关要求,设立市本级及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新闻发言人各一名,根据事件的影响力及严重程度分别由市本级或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并由宣传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指导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做好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媒体采访报道,新闻媒体的管理、接待,游客滞留信息的发布等相关工作;市网信办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控及引导工作。
    要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密切关注关于游客滞留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媒体中出现的有关负面信息造成的影响。
    游客滞留事件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滞留的,要及时通报市外侨港澳办、市公安局。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在应急状态下,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要确保与市委、市政府之间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要确保及时发布有关游客滞留信息,根据实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关注舆论动态,正确引导舆论。市工信委,电信、移动、联通北海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确保信息通畅。
    (二)储备保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大规模游客滞留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供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三)资金保障。为保证涠洲岛旅游区大规模游客滞留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用于突发涠洲岛旅游区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的预防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由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提出,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四)运输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北海海事局分别牵头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作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五)治安保障。在应急状态下,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六)人员培训。要加强对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对游客滞留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预案演练。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地对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及时发现游客滞留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要对参加处置游客滞留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游客滞留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一)在预案实施过程中,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应及对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预案的评估和修订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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