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10周年,为全面总结和展示十年来广西应急管理工作的成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应急管理工作十周年宣传系列活动方案》及《关于做好广西应急管理大事记编撰工作的通知》,现就广西应急管理工作十周年宣传系列活动及广西应急管理大事记等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求报送材料的部门和单位
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民宗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工信委、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旅发委、外侨港澳办、林业局、人防办、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北海海事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具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
二、 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广西应急管理十周年主要成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收集、整理、总结十年来(2006年-2016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成就、主要亮点、事迹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文字要求简洁明了,字数不限;图片要求每一项主要成就1-2张,视频资料要求整理刻录成光盘。
(二)广西应急管理大事记。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我市、本部门应急管理大事(2006年至 2016年)进行编撰,大事记的收录标准和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两份材料(含图片、视频资料)请一并于2016年7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201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