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为全面总结本年度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理清2017年工作思路,现将报送2016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总结、2017年度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报送材料的部门和单位
(一)市辖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二)负有重要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市教育局、工信委、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旅发委、外事侨务港澳办、国资委、金融办、林业局、文新广局、地震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北海供电局、北海海事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
二、报送要求
(一)2016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总结应包括2016年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典型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值守应急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对外交流合作、科普宣教与培训情况等;
总结要体现2016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对策;材料要求有具体数据,亮点突出、客观全面、文字精炼。
(二)2017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要求
本单位2017年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保障措施,以及对201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建议。
(三)报送的时间节点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017年3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总结材料、工作计划和相关报表(见附件,统计报表相关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盖章后送市政府应急办,并将电子版发送市政府应急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