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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hnzhisen.com  2017-06-16 15: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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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3号)及自治区应急办《关于报送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自治区将在总结前期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2017年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建设计划和内容,为按时完成自治区有关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报送创建方案的有关单位

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教育局、民政局、水利局、林业局,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报送创建方案需突出以下重点

(一)切合实际

切合北海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防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际;

(二)资源整合

突出资源整合、创建内容尽可能与军民融合发展(民兵应急小分队等内容)、防灾减灾社区、消防站及森林防火、水利防汛等工作相结合;

(三)示范点建设对象

示范点可以是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工业园区、学校、企业等;

(四)创建方案的要求

创建方案必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可在全区或全市进行复制推广。

三、其他要求

(一)参考文件

参考《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与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北政办〔20139号)有关内容(详见附件12),围绕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资源和应急保障、制度建设和值守应急等方面进行制定。创建方案必须包含建设计划、建设内容两个部分的内容,篇幅不限,文字不限,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二)示范点推荐

各有关单位可选择推荐1-2个具有一定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和经验的基层单位作为示范点建设备选单位,单位领导班子具有较强建设示范点主观能动性,或具有较好场地、物资、人手条件的可优先推荐。推荐单位请填写《北海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一篇1000字以内的近三年来的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三)政策及资金扶持

市政府应急办将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大力推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并争取自治区示范点建设政策和资金扶持。

(四)报送时限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745日前将创建方案、《北海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表》、被推荐单位近三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政府应急办,电子版发送市政府应急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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