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环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全区环境监察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根据自治区环保厅的工作部署,2016年以来,北海市环保局探索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机制(即监管对象随机和现场监察人员随机),制定了《北海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将抽查对象分为重点排污单位(国、省控企业)、一般排污单位(市控企业)和特殊监管对象三种类别,通过电子系统在三类污染源库中定期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名单,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同时,对随机摇号、任务指派、档案管理、案件查处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目前,北海市环保局已建立并逐步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信息库中涵盖北海市580家排污单位和189家建设项目,包括82家重点排污单位、474家一般排污单位及24家特殊监管单位。2017年第三季度,北海市正式启动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机制,首轮抽取15家重点排污单位、75家一般排污单位、6家特殊监管单位及36名参与监察的环境执法人员。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制度上的一项重大改革。这一制度的推行,不仅可以实现执法成本的最小化和执法效能的最大化,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人情执法,并有效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现场执法水平。